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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化采购:精细化管理的必由之路

栏目: 热点专题 时间:2014-02-21 19:45:16 发布:测试 分享到:

财政厅(局)长眼中的政府采购

 

 

电子化采购:精细化管理的必由之路

——访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财政厅厅长胡强

 

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随着民生支出的不断增加,财政精细化管理不断面临新的挑战,原有的政府采购管理形式已经难以适应更加精细化监管的要求。

■ 本报记者 张静远 邢晓丹

今年年初,财政部印发《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和《政府采购业务基础数据规范》,让电子化采购成为政府采购领域关注的重点之一。

两会期间,当《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问及电子化平台建设的相关情况时,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财政厅厅长胡强表示:“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是财政精细化管理的必然要求。目前,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已经成为江西省财政精细化管理大系统的组成部分。”

扩量增面带来新要求

从2005年的52.97亿元至2012年的150亿元,江西省政府采购规模每年增长10%以上。胡强表示,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随着民生支出的不断增加,财政精细化管理不断面临新的挑战,原有的政府采购管理形式已经难以适应更加精细化监管的要求,应用电子化手段已成为深化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措施。

去年6月,江西省财政厅正式印发全省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标志着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进入了全流程电子化运作的轨道。此后,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从预算管理、计划申报、预算审核到实施计划批复、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再到采购公告的发布与审核、结果公示、验收单填写与审核等全部实现网上运行。 

据记者了解,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运行平稳,并得到供应商的积极参与。截至目前,已有 1203个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运行,完成了1100个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供应商库现有注册供应商1680家。

电子化手段促进规范化采购

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建设的一个独到之处,便是政府采购平台与纪委监察厅的监督平台实现了对接。 “这对预防腐败和源头治理腐败发挥了积极作用。” 胡强表示,通过电子化平台的网上交易系统可以推动政务公开、实现阳光操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长效机制的一个重要举措。

“此外,系统程序的设定也对减少采购中的猫腻有一定好处。例如货物采购通过电子化平台实行网上竞价、竞拍,可以避免供应商与采购人见面,减少串标机会。”胡强说,江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从两方面规范了政府采购工作:规范采购预算管理,提高政府采购管理业务水平和财政资金管理水平;约束网上操作流程,规范了采购程序,促进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

胡强告诉记者,电子化作为一种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手段,不仅适用于政府采购领域,也适用于其他财政管理领域。“除了电子化手段,我省还有乡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考核等各类措施。通过这些措施,江西省财政厅将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的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保障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记者手记

对政府采购了如指掌的财政厅长

 

■ 本报记者 邢晓丹

步入江西省开放团组日所在的会场,江西省财政厅厅长胡强还未落座,就被有备而来的记者截了下来。

“《中国政府采购报》!”胡强看着记者的名片说,“我们江西省的政府采购工作做得很好,尤其是我们的信息化平台建设,做得非常不错。”说完,胡强开始给记者详细介绍了该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过去、现在与将来。

记者曾经采访过不少财政厅(局)长,可是能像胡强这样站在全省财政工作的角度把本省当前的政府采购情况介绍得如此详细的,并不多见。

胡强说:“从社会反映的各方面情况来看,政府采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政策,也应当成为工作的重点。所以,不管我是否要分管政府采购工作,都要对其加强了解。”

听完胡强的一番话,记者暗想,有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有日益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流程,自然也让人有理由相信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越来越好。

 

相关链接 

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预算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采购申请,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采购方式和组织形式实施。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及时编制招标(采购)文件,经采购人确认后在江西政府采购网以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采购)公告。

●供应商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并按照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供应商投标(非招标方式)保证金由省级财政部门指定一个“非税收入专户”代收代付。供应商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时须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整,有效期一年。在有效期内参与全省政府采购活动不需另行缴纳投标保证金。

●采购代理机构应及时在江西政府采购网以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采购代理机构应将电子开标记录和电子评标报告打印成纸质文件,经采购监察人员和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后交采购人确定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根据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和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的承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在交易系统中上传采购合同、验收单备案。(摘自《江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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