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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点“阳光”就灿烂——政府采购参与保障房建设综述

栏目: 热点专题 时间:2014-02-21 19:45:13 发布:测试 分享到:

【住房】

给点“阳光”就灿烂

——政府采购参与保障房建设综述

 

■ 本报记者 耿丹丹

两会期间,保障房再次成为民生焦点话题。然而,在人们关于保障房的热议中,却很少有人提及政府采购。事实上,在保障房建设的过程中,不乏政府采购的身影。

目前,全国各地政府采购参与保障房建设的程度、方式有着很大的不同。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政府采购公开、透明的阳光机制让保障房建设发出灿烂的光芒。

打造阳光下的民生工程

在保障房的建设中,政府采购可谓是一位默默无闻的奉献者。

尽管社会及百姓对政府采购在保障房建设中的功能了解并不多,但政府采购的积极作用是值得肯定的。

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县等各级地区不同程度地将政府采购融入到保障房建设中。其中,一些地区的政府采购参与了除保障房主体工程以外的设备、材料、家电、家具等部分配套产品及保障房建设的装修、设计、监理等多个项目,如安徽合肥、山西大同等地。也有一些地区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水泥、门窗、涂料等大宗材料进行了政府采购,如辽宁阜新、抚顺等地。

从全国范围来看,作为保障房的组成部分,廉租房建设与政府采购的结合力度更大。这与政策的推动有着紧密关系。2009年,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规定,各地购买、改建和租赁廉租住房,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然而,与廉租房相比,缺乏政策强制性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通过政府采购实施的项目相对较少。

当然,也不乏一些地区将保障房建设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将政府采购功能发挥到极致。据了解,广西南宁从2002年开始,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被全面纳入政府采购。在天津武清,每一项保障房建设工程也都以政府采购的方式打造阳光下的民生工程。

不只是节约资金

在保障房建设中,政府采购节约资金的功能得到了较好地体现。以天津武清为例,该区政府采购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2012年该区共建设保障房397栋、建筑总面积达140万平方米,总预算金额60.73亿元,完成政府采购合同金额达38.34亿元,节约资金22.39亿元,节支率高达36.9%。

此外,记者从辽宁省葫芦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了解到,2011年完成的3个廉租房项目,每平方米低于市场平均价格570元,共节约资金2550万元,充分发挥了政府采购的优势。“工程采购是政府采购内容之一,而廉租房又是惠及民生的大好事,两件事情加到一起,要做到锦上添花、好上加好。”采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除了节约资金,政府采购在保障房建设中体现的政策功能也十分显著。安徽省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何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采购在保障房建设中的政策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通过采购保障房相关设备、材料及家电等产品,对中低档产品有更清晰的界定。政府采购要求采购到性价比更高产品,而不是奢侈品、高档产品。二是要切实体现节能环保政策功能。在采购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要在招标文件中对节能环保有明确的要求。三是要通过政府采购,实现“两场”联动,即招标现场与供货现场的联动,加强标后监管。何平告诉记者,去年中心对保障房采购的电梯进行了标后回访,采取调查与座谈等方式,做好履约的监管。

政采作为能否更大

尽管政府采购在保障房建设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并产生了积极的效果,但是不可否认,目前在保障房建设中政府采购参与的范围和领域都有所限制,并未实现全面推广。而且,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部分受访者,包括一些保障房建设相关部门负责人,对于政府采购在保障房建设中的作用和功能并不清楚。

从政策角度来看,只有廉租房建设明确规定纳入政府采购,而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则并未对此作出规定。无疑这也大大削弱了政府采购参与的力度。

对此,有关专家认为,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尚处于建设初期,很多方面仍需不断完善。而政府采购在中国也刚刚走过10余年,相比国外百余年的历史,尚处于起步阶段。两者的不够成熟也使得两者的结合力度不足。随着两个制度的不断完善,两者的结合应更加紧密。

河南驻马店一位政府采购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保障房建设的政府采购项目多集中在货物类,而工程项目并未真正进入政府采购。这也影响了政府采购在保障房建设中参与程度。

此外,记者了解到,由于廉租房的管理和建设职能隶属于不同部门,加上房屋的特殊商品特征,在执行过程中,往往面临着采购难、监管难的现象,甚至于有的地方在多次尝试之后最后还是“流产”。“政府采购廉租房,国家和地方应出台更明确、操作性更强的政策,这样才能让这项工作有章可循。”某省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无奈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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