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政府采购与保障房
【住房】
我眼中的政府采购与保障房
安徽省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何平:
政府采购不同于其他方式,有其特有的政策导向功能。在保障房建设上,政府采购并不是简单的招投标,而是实现保障民生、营造和谐社会的政策目标。
现在普通市民,对政府采购知之甚少。因此,相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让受众市民了解政府采购都做了哪些工作。合肥采购中心在实际工作中,始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如报名过程全部公开、采取网上报名等,以便更好的保护各方利益,加强与受众群体的沟通。
河南驻马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科长沈国举:
目前,驻马店市政府采购在保障房建设中主要参与了附属设备的采购。在参与过程中,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如在扶持中小企业、节能环保、保护农民工利益等方面。
在保障房建设的工程项目方面,《招投标法实施条例》明确了财政部门如何监督工程建设项目。财政部门将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因此,我们的职责定位也就明晰起来。
河北卓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李经理:
近年来,我们接触的保障房工程项目多是BT模式,一般是按照“企业投资建设、政府组织回购、资金分期支付”来进行运作。作为一种新型的投融资模式,此类项目已逐渐成为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方式。这种方式有利于缓解政府的资金压力,转变政府职能。保障房的建设应针对不同地区,因地制宜,不能拘泥于某种方式。与之相应地,政府采购的参与方式,也应灵活多样,就如BT模式。
财政部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陈贝力:
保障房建设项目放在集采中心操作是一种好的做法,但需要规范化。我更提倡保障房项目作为整体公开招标。对开发主体的选择,包括有开发实力有经验有品牌的大型国企、民企等,资金等竞标门槛可以高一些,质量责任终身负责,这样可以减少集采中心的工作压力。
政府主导风险分配,风险由最适合承担风险的主体负责,是科学合理的做法。
从廉政和专业角度,集采中心有人员编制和经费预算限制,作为平台面临挑战和考验。因为项目或工程招标专业性很强,较为复杂,并非单纯比价和财务问题,如何合理设定招标条件和评标,需要进一步制订范本予以规范化、标准化和适当简化。(耿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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