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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省协议供货是否八成高于市场价

栏目: 深水区 时间:2014-02-21 19:45:08 发布:测试 分享到:

《中国政府采购制度实施状况调研报告》跟踪报道

 

四省协议供货是否八成高于市场价

 

江西省2012年7月1日至今的协议供货成交记录中,可查询到淘宝价格的共1519 条,其中656条交易记录比淘宝价格低,占43%

黑龙江省在其政府采购网站上随机选取了34款产品进行价格比对,其中18款产品比京东、淘宝网上的价格平均低9.88%

 

■ 本报记者 周黎洁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制度实施状况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有两个问题尤为引人关注:一是广东、黑龙江、江西、福建等抽样数据来源省份,其协议供货价格是否真的有八成高于市场价?二是媒体报道称“电脑市场价2649元而政府采购价为98370元”的情况是否属实?《中国政府采购报》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方。

 “98370元电脑”实为一批次,而非一台

据向有关单位核实,媒体报道称“电脑市场价2649元而政府采购价为98370元”的情况,实为购买一批办公用计算机等相关设备,其计量单位是1批次,而非1 台,包括台式商用电脑19台、不间断电源1台、网络打印机5 台共25台设备。该项目总预算107230元,通过电子反拍方式实施,经过3轮报价后,从最初的105000元降至98730元成交。

此外,根据《报告》阐述,“98370元电脑”数据并未被调研组选用在样本之中。《报告》“商品样本的选定”部分的内容显示:“有的地方显示采购了1台台式计算机,单价却为98730元,同型号的市场平均价仅为2649元,与常理相悖。鉴于这类信息可能有误,为保证结果的严谨性,调研组未统计这些样本。”

可见,“电脑市场价2649元而政府采购价为98370元”之说是由个别媒体对《报告》内容的误读和对报道内容缺乏必要地核实导致的。

协议供货存在不同程度的价格虚高现象

从江西和黑龙江提供的近年来本省协议供货数据来看,确实存在不同程度的协议供货价格虚高现象,但并没有达到八成。

由于目前政府采购业界还没有就“市场平均价”的计算方法形成共识,江西和黑龙江以京东、淘宝网价格作为比对价。这一比对的前提,是抛开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条款的差异性等因素,仅就报价而言。在江西省2012年7月1日至今的协议供货成交记录中,限于时间因素,可查询到淘宝价格的共1519条,其中656条交易记录比淘宝价格低,占43%;不高于淘宝价格10%的979条,占57.86%;不高于淘宝价格30%的1275条;高于淘宝价格50%的93条。通过对高于淘宝价格100%的采购合同的询问,采购单位均表示其在合同外采购了其他配件。黑龙江省在其政府采购网站上随机选取了34款产品进行价格比对,其中18款产品比京东、淘宝网上的价格平均低9.88%,16款产品比京东、淘宝网上的价格平均高8.85%。

江西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认为10%是正常的价格浮动,另外与电商价格比对的话,考虑到实体店面成本、服务条款的区别、销售区域性因素等问题,实体店价格高于电商30%也可以视为合理。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IT界通用的“摩尔定律”:IT类产品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每18个月性能番两翻。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出必然导致现有产品的价格走低,随即带来同一机型的产品价格差异,上半年和下半年的价格数据之间可比性不大。

《报告》也称,“协议供货实际成交时间与本调研采集市场价格的时间并不一致,因此,调研组所采集的价格可能与实际成交时的市场平均价有一定的出入”。

举全行业之力治理协议供货价格虚高顽疾

事实上,以确保采购效率为目的的协议供货制度,在价格形成机制上存在着“硬伤”,比如开标时不能给投标商具体的采购需求量、多品牌入围方式使后续采购竞争不够充分等。因此,自协议供货制度实施以来,政府采购业界便没有停止过对协议供货价格虚高问题的治理,包括实行电子反拍、禁止政府专供机投标、引入第三方价格监控机制、推行批量集中采购等,取得了一定成效。

从2011年起,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开始运用市场价格指数对协议采购价格进行实时监测。2012年,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了价格采集、评估和监测机制。2012年4月至12月底,该中心共对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1222款协议供货产品进行价格监测,所有成交价格均低于市场平均价格,且平均低于市场平均价格9.4个百分点。实行价格监测后,2012年清华同方、DELL、联想、惠普等品牌台式计算机采购均价与2011年相比降幅达3.3%-14.6%不等。据介绍,天津市通过在本市主要卖场柜台进行随机抽样采集,构建计量经济模型,并在排除市场价格干扰因素后得出市场平均参考价格。

根据中国·中关村电子信息产品指数研究中心对全国9省市进行的协议供货价格监测数据显示,2013年1月9省市协议供货商品市场在销商品占比70.54%,协议供货价格与中电指数市场平均价差价率最高为北部某省6.51%,最低为东部某市-11.36%,平均差价率为-1.63%。在其对10类主要电子商品协议供货价格监测中,便携式计算机平均差价率最高,为16.77%。该研究中心主任郭旭认为,从实践结果来看,协议供货价格是可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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