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招投标系统拟实现区域统一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结束
电子招投标系统拟实现区域统一
本报讯 电子招投标系统应由地方政府主导,推动建立本地区统一的公共平台。这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中体现的内容。征求意见已于昨天结束。
据悉,征求意见稿共9章66条,从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构成、建设运营要求、各阶段行为规则、功能与义务、监督管理等5大方面进行了规定。
据了解,电子招投标系统将被分为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监督平台等3大平台。3个平台将互相连接并交互信息,以便实现信息整合。征求意见稿要求各个系统互联互通,技术标准统一。就其中的公共服务平台,征求意见稿要求各地相关部门推动建立本地区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提供信息服务。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电子招投标的程序作出规定。征求意见稿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注册登记、投标报名等前置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但本办法和技术规范对登记注册另有规定的除外。为防止招标过程中的利益寻租,征求意见稿提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不得以技术和数据接口配套为由,要求潜在投标人购买指定的工具软件。
(张静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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