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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

栏目: 部委采购 时间:2014-02-21 10:59:13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国务院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

 

本报讯  近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对国务院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第六轮集中清理,决定取消171项行政审批项目,另有143项行政审批项目被调整。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以下简称《决定》),314项行政审批项目被取消或调整。同时强调将进一步减少并下放政府行政审批权限,积极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社会组织管理改革。

由财政部负责实施的中央与地方年终结算事项审批项目、水利部负责实施的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审批项目等均被列入取消目录。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取消了原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实施的通信建设项目自行招标机构资质认定项目。

在决定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中,117项行政审批项目的管理层级被下放,其中,通信建设监理企业乙、丙级资质认证项目的负责机构从原来的工业和信息化部被下放至省级通信管理部门。在9项被减少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中,原由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共同负责审批的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项目今后由人民银行负责。

《决定》强调,今后,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适合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工作和管理服务事项,可通过委托、招标、合同外包等方式交由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承担。此外,《决定》提出应抓紧培育相关行业组织,推动行业组织规范、公开、高效、廉洁办事。

据了解,国务院从2002年起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对国务院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集中清理,在前5批次的审核和论证中,国务院已取消或调整2117项行政审批项目。(朱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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