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诚信 投标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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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头条 时间:2014-02-21 10:58:53 发布: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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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将价格诚信建设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挂上钩,推行准入制、奖励制和一票否决制
企业诚信 投标加分
本报讯 记者陈昂报道 今年,江苏省扬州市财政局联合物价部门积极推行供应商产品价格诚信建设,将价格诚信与供应商投标挂钩。目前,已有44家供应商通过了该省价格诚信创建标准。
据了解,为在全市所有政府采购供应商中推行价格诚信建设,今年年初,扬州市财政局大胆拓展思路,联合物价部门下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价格诚信创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尝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供应商价格诚信创建工作。《通知》对供应商价格诚信创建工作的范围、创建活动的申报程序和方法、创建要求等作出部署。今年参加诚信创建工作的供应商所在行业涉及电脑、计算机网络、汽车销售和修理、保险行业和生产企业等方面。
据扬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王琥介绍,在全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中推行价格诚信建设的具体措施,将体现在准入制、奖励制和一票否决制上。在准入制方面,凡扬州市范围内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均要参加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在奖励制方面,自2012年开始,2年内获得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称号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在参与扬州市政府采购投标时,评审中给予最高3分的奖励。在一票否决制方面,当年因价格不诚信行为受到价格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当年参与政府采购招标和评选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的资格。
对众多供应商而言,创建政府采购价格诚信单位是一项新课题。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创建工作,给价格诚信活动的普及打下良好基础,今年5月-6月,扬州市财政局和物价部门依照《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的考核验收标准》,联合举办了2次创建工作培训,着重从企业内部创建活动体系的建立、各项价格管理制度的健全、台账资料的真实、用户服务系统的完善、考核体系的完整5个方面给予详细的讲解和辅导,共有200多人接受了培训。
王琥告诉记者,将政府采购价格诚信纳入供应商考核,符合《价格法》倡导的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今后每年的3月-4月,扬州市财政局和物价部门都会组织价格诚信单位的考核评定工作,经过单位申报、集中培训、逐级考核、抽查验收、媒体公示等相关程序,合格者由江苏省物价局统一授予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匾牌,以此健全政府采购价格诚信体系,大力弘扬遵纪守法、文明经营的美德,更加合理地使用有限的财政资金,促进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
目前,该市已对近400家申报供应商进行逐一把关,初步筛选了具备条件的198家作为首批参与诚信创建活动的单位。经过统一的计分考评,最后确定了44家基本符合该省价格诚信创建标准的供应商,并上报江苏省物价局进行考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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