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再出新规强化专家管理
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 通讯员姜滔报道 日前,云南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云南在加强评审专家队伍规范管理方面又迈出了坚实一步。
据了解,云南省一直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作为政府采购管理中的重中之重,并相继出台管理文件。《通知》中对原规定的评审专家入库条件作了适当调整,这是继6月中旬《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流程(试行)》(以下简称《流程》)发布之后的又一重要举措。这些文件为该省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积极扩充专家队伍、规范评审专家执业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等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该省将严格执行评审专家入库审查制度,并设置专家入库的限制条件。《通知》提出,符合评审专家资格条件的各类技术、经济方面的人员,可随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财政部门根据申请情况,进行定期审核,经审核通过后颁发《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书》。同时,对评审专家资格每2年检验复审一次,检验复审合格的方可续聘。
据悉,按照对评审专家实行动态管理的规定,今年以来,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开展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检验复审工作,按规定对专家库里约2000名评审专家进行了复审。同时,增补了近20个评审专业,并向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征集了约150名专家。目前,经复审合格的专家人数为1383人,专家类别为123个。
同时,该省对专家抽取环节也加强了管理。前不久出台的《流程》中,对政府采购抽取评审专家环节的查阅专家库、提交抽取申请、执行抽取、打印表格等事项逐一进行了细化要求。如:要提前一周查阅专家库专业及专家人数;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开始前2个工作日,在代理机构办公地点登录管理系统在线提交抽取申请;并提前1至2个工作日执行抽取。此外,对于不同类别产品的标段(包),《流程》明确规定,应分别抽取相应专业的专家分别进行评审,禁止跨专业评审。
针对抽取时专业专家数量不足的问题,《流程》指出,管理系统自动抽取专家人数不足时,可以在评审开始前的两小时内,向采购监管部门申请电脑语音或人工电话抽取;如电脑语音或人工电话抽取人数仍不足,则向采购监管部门申请外聘。此外,已经确认的评审专家如果因故不能到场参与评审,代理机构要及时告知采购监管部门,再以电脑语音或人工电话的方式补抽。如果项目涉及进口机电产品招标投标,还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及国际招标有关办法执行,采购单位填写《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外聘申请表》并签章,经采购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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