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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元以下的项目将向中小企业倾斜

栏目: 时政要闻 时间:2014-02-21 10:58:1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日前就《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征求意见----

200万元以下的项目将向中小企业倾斜

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报道 200万元以下的家具、软件、印刷等政府采购项目将向中小企业倾斜,这是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近日公布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的内容。

据了解,国采中心此举是贯彻落实此前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具体举措。此次的《征求意见稿》中有两大创新:一是通过对政府集中采购品目行业划分的方式为中小企业预留一定的市场份额,即200万元以下的家具、软件、工程等项目向中小企业倾斜;二是通过企业承诺书(中小企业声明函),在招标过程中更好、更快地甄别中小企业类别,提高采购效率,让真正的中小企业能得到更多的政策扶持。

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稿》对于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重点提出了3项举措:一是明确了给予中小企业价格扣除的细化措施。国采中心采取分类管理的办法,对中小企业采取不同程度的扶持。其中,对200万元以下的项目的扶持力度最大,即对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不低于9%。

二是鼓励企业联合。鼓励小微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傍大款”,即对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而对于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则享受6%-10%的更高价格扣除。《征求意见稿》还鼓励采购人允许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三是取消采购门槛。《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采购文件不得以注册资本金、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供应商的规模或地域条件作为资格条件和评审因素,以此增强中小企业的竞争力。为减轻企业负担,《征求意见稿》明确,可选择部分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必须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可通过履约保函代替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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