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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类】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诚信行为被通报

栏目: 曝光台 时间:2014-02-21 10:51:3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本报讯 实习记者钱月婷报道 近日,天津市文光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市亿霖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不诚信行为,分别被天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通报批评,并处以一定的处罚措施。

据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站上登出的《关于天津市文光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行为的通报》,今年98日,天津市水务局物资处防汛物资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政府采购。天津市文光集团有限公司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但因不能在承诺期限内供货,该公司放弃了成交资格,未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天津市政府采购办认为,天津市文光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违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属于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诚信行为。根据《关于加强天津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20094号),将天津市文光集团有限公司列为政府采购一级不诚信供应商。该不诚信记录有效期3年,自公告之日(2010119日)起生效。

天津市政府采购办还登出通报,指出,今年916日,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和平区房地产管理局台式计算机项目通过协议供货方式实施政府采购,天津市亿霖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确定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但在采购人确认其成交时,该公司提出撤销报价。

依据相关规定,天津市亿霖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被列为不诚信供应商予以记录,自通报之日(2010113日)起暂停其本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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