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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昌吉政采向事业单位延伸

栏目: 地方动态 时间:2014-02-21 10:57:40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本报讯 今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政府采购工作将进一步向乡镇和行政事业单位延伸。

近日,昌吉市制定出台了《昌吉市乡镇政府采购管理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采购管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采购行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乡镇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

据悉,《意见》从政府采购的范围、方式、限额标准、采购程序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明确了乡镇政府采购的管理职能、开展业务活动以及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规范了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何其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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