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采中心上年度考核成绩良好
湖北省财政厅日前公布省级政府采购中心2011年度工作业绩考核情况-----
湖北政采中心上年度考核成绩良好
本报讯 记者王珅报道 通过对2011年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受理及答复满意率情况等6项内容的综合考核,湖北省财政厅日前公布,该省政府采购中心上一年度工作业绩考核成绩良好。
记者从湖北省财政厅了解到,根据《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监察部关于《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规定以及《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省政府采购中心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3月和4月,财政厅考核小组在政府采购中心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基础工作检查、组织座谈、交换意见、抽查一定比例项目档案的方式对其2011年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受理及答复满意率情况、接受财政部门监督检查配合情况、2012年工作安排事项情况等6项内容进行了综合考核。经检查,考核小组认为,该省政府采购中心2011年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落实《湖北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总体情况良好。
据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介绍,2011年采购中心立足本职工作,通过开展“治庸问责”活动,使工作质量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例如,通过制定《采购中心项目催办制度》,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效率明显提升;制定出台了《采购中心采购项目质疑管理规定》,建立了质疑投诉专人负责机制,使政府采购质疑答复满意率得到提升,有效投诉明显减少。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采购中心继续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发挥中心职能作用,不仅在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市场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尝试,而且注重民生及重点项目的实施。2011年在湖北省“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班班通项目”中,采购中心通过科学制定实施方案,节约财政预算资金5300多万元,被教育部现场会认定为“采购价格最低、设备质量最优的全国示范项目”。此外,按照湖北省政府“三定”方案赋予的职能,2011年采购中心认真履行了对全省集中采购机构的业务指导职责,在机构设置、规范化管理、日常业务开展、配合财政部门监督检查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考核小组在肯定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上一年度工作成绩的同时,还指出其存在项目催办制度落实不到位、未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文本规范要求、少数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资料不全、尚未建立有效的政府采购项目执行状况和进度查询体系等4方面问题。考核小组提出,2012年,采购中心应进一步加强对现有制度的执行力度,注重在执行环节抓落实,做好基础工作,有效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注重规范采购人行为,对采购人自行取消采购计划情况要规范相关办理手续,配合财政部门实施有效监管;继续做好政府采购质疑及答复处理工作,做到程序规范、依法依规,工作到位、过程透明、耐心解释,力争全年政府采购有效投诉为零投诉;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加快省级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和使用,力争全年采购规模突破20亿元;积极探索批量采购模式,制定试点办法,力争取得实效后在全省推广;继续做好全省集中采购机构业务指导工作,保持示范形象;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中心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继续抓好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落实工作,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据悉,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2011年共接受政府采购计划下达项目713项,预算金额16.2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加35%和17%;现已完成计划524项,预算金额13.15亿元,成交金额11.22亿元,资金节约率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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