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看政采】国家外汇管理局按规执行集中采购
【信息公开看政采】
国家外汇管理局按规执行集中采购
本报讯 记者贾璐报道 国家外汇管理局按规执行集中采购项目,对于公开招标限额以上的项目,均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办理。这是记者从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工作报告》)中了解到的。
据悉,《工作报告》由工作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下一步工作的主要举措等5部分组成。记者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中了解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在2011年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办理政府采购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于公开招标限额以上的项目,均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办理,并按照规定公开相关信息。 据悉,201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从4个方面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的作用,并对媒体普遍报道、社会特别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回应。二是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外汇管理政策及重要统计数据的解读释义和说明,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作用。同时,依法做好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三是开展银行信息门户网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电子政务水平。扎实推进新版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试运行工作,着力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四是继续深入开展外汇管理法规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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