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集中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我国首次大规模集中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我国首次大规模集中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抓获犯罪嫌疑人1700余名
新华网北京4月24日电(记者邹伟、史竞男)记者从公安部获悉,近日,在公安部统一部署指挥下,北京、河北、山西等20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行动,严厉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并取得重大战果。
截至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700余名,挖出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源头”38个,摧毁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的数据平台和“资源大户”161个,打掉从事非法讨债、非法调查等的“非法调查公司”611个,有力打击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信息网络的普及,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类违法犯罪日益突出,互联网上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泛滥,由此滋生的电信诈骗、敲诈勒索、绑架和非法讨债等下游犯罪屡打不绝,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响强烈。对此,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要求坚决依法予以打击,积极回应百姓关切。
去年10月,公安部组织广东、北京等地公安机关开展深入调查,掌握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一是形成犯罪网络和利益链条。一些犯罪分子大肆向掌握信息的部门内部人员购买信息,并通过网络相互买卖,形成了公民个人信息的网络交易平台。有的犯罪分子掌握银行、民航、通信等涉及公民个人生活各方面的信息多达40余项、上亿条;二是内外勾结,许多信息源头都来自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和部门,个别“内鬼”为了经济利益非法出售大量公民个人资料。三是与各类下游犯罪相互交织,危害巨大。一些犯罪团伙和非法调查公司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电信诈骗、敲诈勒索和绑架、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四是作案具有很强隐蔽性。犯罪分子主要是利用网络进行倒卖信息活动,用的都是虚拟身份,为了逃避打击,经常变换身份,交易成功后立即销毁作案证据。
今年2月,公安部成立专案指挥部,对犯罪线索进行梳理和初查。3月13日,公安部部署北京、河北、湖南、四川等20个重点省份全力开展专案侦查,明确打击重点是深挖源头和“内鬼”、摧毁非法数据平台和打掉依赖公民个人信息的下游犯罪活动;明确专案目标是坚持深度打击,摧毁犯罪网络,重创此类犯罪,为全面治理创造良好条件。
经过艰苦细致的工作,掌握了大量确凿证据后,4月20日,公安部部署20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多警种协同作战,一举摧毁了这个覆盖全国、涉案人员众多的犯罪网络。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部高度重视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此次集中行动是公安部直接部署指挥的第一仗,今后将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公安机关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源头治理,堵塞监管漏洞,完善内部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公安机关也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要轻信或轻易将个人信息提供无关人员;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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