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控军队物资采购全过程
袁才厚 周俭东
物资招标采购,是指部队采购部门发出招标公告,邀请潜在投标供应商进行招标,最后由招标部门通过对各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产品质量、交货期限和投标供应商的财务状况、销售业绩及安装施工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的过程。具有业务量大、专业性强、程序复杂严格,组织工作难度大、要求高,工作流程环节多等特点。部队物资采购部门在实施招标时,既要从采购过程全局来把握,又要把握采购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通过抓重点工作来带动全局工作的顺利完成。归纳总结起来,在物资招标采购过程中,有以下4个环节需重点把住。
一、文件编制标准详实
招标文件是物资采购部门向供应商发出的,旨在提供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资料,并通报招(投)标依据的规则和程序等各项内容的书面文件。它是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核心文件,是投标和评标的依据,也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份高质量的标书,不仅是招标成功的重要保证,而且对有效避免合同纠纷,降低采购的安全成本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招标文件要做到以下4点:
一是内容齐全,要素完备。招标文件有其规范的结构和内容标准要求,主要包括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函)、招标物资技术规格及要求、评标方法、投标人须知、合同特殊条款、合同样本和附件7个结构性内容。同时,每一部分又有具体的项目要求。这些内容和要求既互相联系,互为补充,又各有其相对独立的作用职能,缺一不可。所以,在编制时要做到结构完整、要素齐全、内容完备。
二是标准详实,表述严谨。一方面,招标文件是制订投标标书的依据,如果对招标要求,尤其是关键性内容表述不清,就会使投标供应商无所适从,难以做出实质性响应;另一方面,由于招标文件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招标文件表述不严密,不排除个别供应商投机钻空子,给部队带来损失。比如,在编写招标物资及设施设备技术规格及要求时,必须采用国际或国内法定的、公认的标准,新产品试制标准应具体、准确、详尽,能量化的指标尽可能量化,同时要对产品通过ISO质量认证体系提出要求。
三是坚持公正、阳光透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特别是技术规格,必须符合公平竞争性要求,文件中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或商号、设计或型号、具体原产地或生产厂家,不得有倾向或排斥某一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内容。但无法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而已在招标文件内注明诸如“相当于”或“或同等品”字样的,不在此限。
四是仔细核对,反复论证。招标文件编制结束后,必要时应邀请各有关专家和需求部门的技术代表对招标文件进行认真审核,反复论证,有不妥、不当之处,予以及时修正。
二、评标独立客观
评标是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则要求和评分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定的活动。评标的目的是从经济、技术、法律、组织与管理等方面对投标书加以分析和比较,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分为评标预审和初步评审、详细评审、推荐中标人及定标等3个阶段。评标是一项严肃而复杂的综合性工作,直接关系到供、需双方利益的实现,是需求部门、投标供应商、采购部门及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最敏感的一个环节。因此,评标组织工作必须做到独立、规范、细致、科学和严谨。
一是独立。尽管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成,但其在法律上是独立的,并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这也就保证了评标委员会实施评标的公正性、公平性。
二是规范。评标委员会要严格按要求组建。在实施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要照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标准、条件、要求和方法进行评审,不得将招标文件以外的标准作为评审条件,对所有的投标人一视同仁。评标人要严格遵守评标条件。
三是细致。在初审时,评委要认真细致地审阅全部投标文件,逐字逐条逐项地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比如,投标文件的编制是否符合文件的规定与要求;文件项目、内容是否齐全、完整、有效;文凭签署是否正确,有无漏项;是否有投标保证金,提供保证金的形式是否有效;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实质性条件和要求响应程度;是否低于成本报价;是否有计算、书写错误和不规范的问题等。
四是客观。这主要是就详细评审、推荐中标供应商及定标阶段而言。详细评审包括资质评审、商务评审、技术评审3个方面。在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详细评审时,评标委员会要严格遵守评标纪律和职业道德,严格根据招标文件文件的规则要求,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商务证明材料、技术证明材料,对供应商的资质情况、商务情况、技术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被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2个条件之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评价最低。在推荐中标人及定标时,要在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的基础上,确实按规定的综合评审方法及比率对评审结果进行客观排序,从而使各投标人各得其所,得到客观的、符合实际的排序结果。
三、合同签订遵循程序
在整个物资采购中,军队物资采购合同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不仅直接涉及采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反映物资的质量和效益,而且对有效规避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合同纠纷有重要意义。所以在编制军队物资采购合同条款时,应坚持“宁多勿少、宁细勿粗”原则,做到严格程序,条款齐全,表述准确,格式规范。
一是严格程序。按照规定,军队物资采购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草案,并将合同草案报有关事业部门审查,事业部门送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对有关经费条款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事业部门。自事业部门收到合同草案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事业部门和财务均无异议的,物资采购机构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并将合同副本报事业部门、财务部门和物资油料部门备案。
二是条款齐全。具体来说,军队物资采购合同一般应包括: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产品名称、品种、规格、产品质量、采购数量和计量单位、价款、包装方式、交货期限、交货地点、交货方式、验收方法及期限、结算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合同解除、争议解决办法、合同生效条件等条款,以及当事人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条款等16项内容。这些条款既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又各自相对独立、缺一不可。
三是表述准确。比如,交货地点要具体到省、市、县的某个确定地点,并且约定特定的收货人。
四是格式规范。采购合同应参照招标文件中的合同范本,进行制订。
四、物资验收可邀请第三方参与
为了保证采购产品的质量等达到规定的标准,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是指采购人在供应商依据采购合同履行义务后,依据合同对供应商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的验收,它是采购活动的最后一个环节。
对供应商履约验收时,由部队需求部门和采购部门会同有关单位组建检查验收工作小组,该小组应当根据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标准和供应商出具的质量证明文件,结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军队标准等(物资采购合同对产品质量标准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军队标准执行),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和程序,采取适当的验收方法(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测试的,应当在国家或者军队认证的检测机构进行),对收到的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车号、供货单位、到货日期等情况,实施逐项、逐个检查与验收,并认真填写采购项目表或《物资到货验收表》;对在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当逐一详细记录在案,与供应商取得联系,报告事业部门并通知采购机构协调处理;验收结束后,对验收情况进行评价,做出客观结论,供有关部门决策。
大型或者复杂的物资采购项目,往往涉及巨额的采购资金、复杂的技术指标和高标准的质量要求,关系国家和军队的整体利益。为了保证对这类采购履约和验收严把质量关,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成员应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者单位:武警兵团指挥部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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