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筑牢审批环节“防火墙”
【数据•透视——河北站②】
本报记者 戎素梅 通讯员 韩建华
翻阅着《河北省2011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记者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在各种采购方式中,以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数额占比有所降低,公开招标占绝对优势,而这均缘于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对项目审批环节的严格把关。
公开招标占绝对优势
记者从河北省采购办获悉,与2010年相比,2011年,河北省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的采购额为382.88亿元(不含由公开招标方式改为其他方式的5.12亿元采购额),占采购总金额的87.55%,同比增长2个百分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项目采购额,则由去年的13.54亿元减少到今年的9.48亿元,占比由2010年的3.42%减少到2.17%;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和询价方式采购的项目采购规模与去年基本持平。
当记者问及该省政府采购方式占比发生变化的原因时,采购办主任曹建和解释道:“其实原因很简单,我们始终严格控制采购方式的审批工作,凡达到公开招标限额的项目,一律要求采用公开招标。而且,作为一种公开性、竞争性相对较差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的审批,在我省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越来越严格。因此,公开招标在各类政府采购方式中占有绝对优势。”
筑起审批“防火墙”
“政府采购项目的组织实施过程可分为预算、审批及执行环节。针对这3个环节,我们建立了采购风险三重审查机制,一一破解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整改规范后办理,确保项目有预算、资金有落实、执行有规范,保证采购程序完整公正。”曹建和说道。
此外,为解决部分预算单位对采购合同报备工作不重视、上报不及时等问题,采购办在创新监管方式上下大力气,建立了完整的合同审查—签收—支付的验收工作机制,创造性开展以合同作为领取支付凭证依据的方式,对不按规定签订采购合同或合同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予支付,为采购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程序规范筑起坚固的“防火墙”。
不仅如此,采购办还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实行严格的审批管理制度,并结合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和预算项目库建设管理实行关口前移,从采购预算上加以控制,要求一般采购项目需按本国产品标准确定采购预算额。据悉,2011年,河北省采购国内产品占政府采购总额的99%,有效发挥了政府采购支持国内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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