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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严把履约验收关 筑牢政采“防火墙”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6-06-08 20:05:3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江西九江:严把履约验收关 筑牢政采“防火墙”

本报讯 近日,江西省九江市财政局结合政府采购系统整治工作,聚焦履约验收责任虚化、程序缺失、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印发《九江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从责任、程序、监管三个维度建章立制,全面规范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行为,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明责任,拧紧采购主体“责任链”。针对“重采购、轻验收”“重程序、轻实效”等突出问题,《工作指引》明确采购人为履约验收第一责任主体,坚持“谁采购、谁负责”,不得因委托而转移或免除责任。采购人要健全内控制度,将验收结果与资金支付直接挂钩;对技术复杂项目,要求验收小组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二;公共服务项目须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责任层层压实,环环相扣,真正让采购人“既买得清、更验得明”。

严程序,织密验收执行“防护网”。针对验收程序随意、记录缺失、档案混乱等管理短板,《工作指引》系统规范验收全流程。验收前,须在采购需求阶段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内容、标准、方法,并在采购文件和合同中载明;验收时,成立3人以上单数验收小组,逐项核验技术、服务及履约情况,形成详细验收记录;验收后,出具载明依据、过程、问题及结论的验收报告,小组成员签字确认,有异议须书面说明,所有验收资料保存不少于15年。事前有方案、事中有记录、事后有档案,确保每一次验收有据可查、有迹可循。

强监管,架起违规行为“高压线”。针对虚假验收、串通舞弊、降低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工作指引》健全监督机制、强化问责力度。严禁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相互串通进行虚假验收,一经发现将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求供应商严守契约精神,不得擅自减量、降标、虚开发票套取财政资金;供应商存在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须依法及时处理并报告监管部门。以刚性约束加强履约验收监管,让验收经得起阳光检验、资金花得明白安心。

(王丽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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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537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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