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完善儿童用药供应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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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完善儿童用药供应保障机制
本报讯 记者乐佳超报道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近日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儿童用药供应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全面提高儿科供药用药能力,进一步完善儿童用药制度,加快儿童用药高质量发展。其中提出,要完善部分儿童用药采购政策,优化儿童用药采购模式。
意见从推进儿童用药研发、注册、生产、使用、报销等全链条提出16条举措。其中要求,优化儿童用药采购模式,在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对儿童专用药与成人用药分组采购。在省级医药采购平台挂网过程中落实各省挂网规则,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过程中优化差比价规则,激励儿童适宜剂型、规格的供应。鼓励针对儿童专用剂型、专用规格制定单独差异化的包装。深化儿童用药产业链供应链韧性。支持小品种药(短缺药)集中生产基地的定点生产品种纳入更多儿童用药,采取相对集中生产的方式保障供应,对临床必需、易短缺的儿童用药完善采购政策,调动企业生产和配送积极性。
意见还提出,加强审评审批全过程充分沟通交流,对儿童专用创新药早期介入、研审联动,允许滚动提交资料。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和鼓励仿制药品目录中的药品,相关部门予以优先审评审批,优先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按程序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等。鼓励支持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儿科研究型病房建设。探索组织建立全国儿童临床试验协作网和跨机构伦理审查机制。推动将已有中国成人数据的药品安全外推至中国儿科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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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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