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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小文:政府应支持绿色照明产品

栏目: 代表谈政采 时间:2014-02-21 10:56:3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全国政协委员于小文:政府应支持绿色照明产品

本报讯  记者梁爽报道  政府应支持企业开发和生产LED灯具及自然光源技术等绿色照明产品,并逐步取代节能灯的使用,从而减少环境污染,降低治污成本。

这是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委员于小文在今年两会上提出的《关于建立节能灯管回收处理法律法规做好节能灯管回收处理工作》的提案中明确指出的。

于小文表示,近年来,随着节能照明产业蓬勃发展,节能灯以其光效高、耗电少、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等优点受到广大消费者的青睐。采用节能灯替代白炽灯可节电60%到80%,若把现在正在使用的白炽灯全部更换为节能灯,每年将节电480亿千瓦时,是实现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途径。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已启动逐步淘汰白炽灯、推广节能灯行动计划,从2012年10月1日起,我国将按功率大小分阶段逐步禁止进口和销售普通照明白炽灯,推广使用节能灯势在必行。但废旧节能灯管回收处理的问题也在这一过程中越发明显。

首先,废旧节能灯管中含有的部分元素如果处理不当,会污染环境,伤害人体健康。其次,节能灯管集中回收困难,主要原因在于宣传不到位,很多人只有节电意识,而尚未树立起有害物质回收意识。另外,我国目前还尚未建立全国性、标准化的回收体系和制度。再其次,废旧节能灯回收处理渠道不畅,缺乏自上而下顺畅的处理渠道,管理处于混乱无序状态。

基于以上原因,于小文表示,中国是照明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大国,节能灯总产量为每年42.6亿支,约占全球总产量的80%,加强废旧节能灯管回收处理任务艰巨。为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一是要加强宣传力度,利用各类媒体进行积极的宣传引导,促进人们尽快形成对于废旧节能灯管回收处理的意识。二是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使废旧节能灯管污染防治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三是要建立健全回收体系,同时出台激励政策。四是要严格妥善处置已回收的废旧节能灯管。五是要积极开发利用更为绿色的产品进行替代,如LED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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