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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培育市场沃土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6-03-10 08:57:57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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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培育市场沃土

■ 本报记者 马金眈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更好支持企业安心经营、高质量发展。”当前企业发展中的痛点、难点问题,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焦点。

政府与企业“双向奔赴”

一流的营商环境是企业敢于创新、扎根发展的最大底气。

“广州出台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条例,其中一个原则让我印象特别深刻,叫作‘无事不扰,有求必应’,我觉得这是我们民营企业特别特别喜欢的。”全国人大代表、小鹏汽车董事长何小鹏在广东代表团开放日会议现场说。无论是政策的前瞻性引导,还是企业面临挑战时政府的全力支持,均让企业创新吃了“定心丸”,让企业敢于去尝试和实践。

广东完备的产业链生态、四季温润如春的生活环境,以及汇聚全球人才的强大引力,共同构成了企业穿越周期、做大做强的“动力源”。这正是政府主动作为与企业自身努力的“双向奔赴”。

“对于辽宁来说,优化营商环境是‘十五五’时期最重要、最现实、最紧迫的战略任务,要举全省之力优化营商环境,确保营商环境短期内明显好转、根本好转,打造营商环境最佳口碑省。”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委书记许昆林说。

全国人大代表、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石聚彬在河南团开放日会议现场发言说:“2025年全省上线46项‘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材料简单了,时间缩短了,企业获得了更多的实惠,让我们投入到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中的时间与资金更加充足,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记者了解到,河南已正式实施《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通过法治化手段确保高效办事常态化、制度化,不再是“企业找服务”,而是“服务送上门”,深入践行了“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的新发展理念。

破除“隐性门槛”

优化营商环境,既要做好普惠性、基础性的服务保障,更要精准施策,破除壁垒。

“企业最怕的不是竞争,而是政策的不稳定和不透明。”全国人大代表,第六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云南省保山市永子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国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是核心,法治化和透明度是关键。只有形成制度高地,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高效的政务服务、完善的法治保障,让企业家有了稳定的预期,他们才敢投资和创新。”他认为,激发市场主体的内生动力,需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做“服务员”上,这些中小微企业“经济细胞”才会感到轻松、有活力,整个经济大盘才能稳中有进。

2025年5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将“公平竞争”作为总则后的第二章标题,专章确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平竞争审查等制度,突出强调“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不得有限制或者排斥民营经济组织的行为”,为民营企业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供法治保障,有力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然而在一些重大项目中,一些民营企业却面临重重“玻璃门”隐性壁垒。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九三学社杭州市委会主委罗卫红建议,建立由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组成的联席会议机制,联合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增强政策取向一致性,破除部门政策壁垒。优化入库、评分规则,提高政府采购文件的透明度和清晰度,提高民企专家比例、组建多元化评审专家库,提升中小企业参与率和中标率。建立健全标段分级制度,按照金额、技术复杂度等维度分类,参考欧盟“分拆招标”模式,对大型项目强制拆分子包,确保一定比例子包由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承接。

罗卫红还建议全面推行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实行差异化减免政策,对专精特新企业、首次投标企业免收保证金,对环保、创新类项目实行“中标后补缴”。在付款保障方面,建议强化付款保障刚性约束。比如,规定政府项目预付款不低于合同额的30%,进度款按月支付比例不低于80%,验收后尾款30日内结清。同时,推动各地政府建立诚信履约机制,将合同履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在创新政策性融资方面,设立“政采贷”,民营企业凭中标通知书即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此外,还应建立重大工程、政府采购领域隐性壁垒动态清理机制;参照政府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着重推进重大工程、政府采购的公平竞争审查。发布《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参与度蓝皮书》,探索长效评估机制。借鉴环保督察模式,将清理隐性壁垒、落实公平竞争政策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开展专项督查并公开结果。

有效整治“内卷式”竞争

“深入整治‘内卷式’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生态”也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当前,部分领域出现同质化竞争、价格战频发、创新动力不足等问题,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从国家层面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引导良性竞争。

“内卷式”竞争是企业为了争夺有限的市场份额,通过降低价格,甚至以低于成本的价格中标,这不仅会导致产品质量下降、项目履约困难等问题出现,而且会扰乱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在政府采购领域,全国人大代表、福建农林大学海峡联合研究院(未来技术学院)教授廖红建议,项目招标应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指标设置,不能唯“低价”中标。因此,让优质优价、勇于创新的企业在招投标中具有竞争力,才能引导企业转向技术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律师协会会长于宁杰建议,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自上而下反“内卷式”竞争,以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条例为契机,加强与民营经济促进法的衔接,清理不相适应的法规规章,严格限制地方和部门变相设障。于宁杰表示,作为民营经济大省,福建始终以法治为基,创新发展“晋江经验”,走出了独具特色的发展之路。福建省委、省政府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率先出台促进公平竞争条例,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249件,依托“闽执法”平台创新执法模式;2025年福建省人大及时出台《福建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将“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入法,从公平竞争、投融资、科技创新等方面细化落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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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514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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