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 辽宁推动新政落地与系统升级同频同步

辽宁推动新政落地与系统升级同频同步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6-03-02 19:18:5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热点聚焦

辽宁推动新政落地与系统升级同频同步

本报讯 近日,辽宁省财政厅快速响应、精准发力,同步落实《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与《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要求,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开展升级改造,实现政策落地与系统升级同频同步。

据了解,辽宁省财政厅第一时间组织研讨政策落地实施方案,将本国产品标准相关要求全面嵌入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系统升级全过程,确保升级功能与政策执行时间节点精准衔接。升级后,供应商投标时需主动点选是否为本国产品,并上传《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系统将自动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给予20%的价格扣除优惠。这一优惠在评审中可显著提升本国产品供应商的中标优势,无论是综合评分法还是最低评标价法评审,扣除后的价格优势都能有效增强其竞争力。

针对政府采购领域“内卷式”竞争问题,辽宁省财政厅高效落实相关要求,提前完成政府采购网异常低价监测功能升级及测试,有效监测、规范异常低价投标行为。升级后的系统可依据预设规则自动检测异常低价报价,为评审委员会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当系统预警或评审专家结合项目实际发现疑似异常低价情形时,评审委员会将依法启动审查,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说明报价合理性并提交证明材料,无法证明的将按规定作无效投标处理。

为确保政策平稳过渡、系统顺畅使用,辽宁省财政厅指导省政府采购协会会同网站运维机构,面向全省各级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及供应商,开展多场次系统操作培训,力求使各方“听得懂、会操作、能享受”,保障政策意图准确传递、有效落实。下一步,辽宁省财政厅将持续强化系统运维与政策宣传,确保各项政策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汤娜)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512期第1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