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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双控管理”提升政府购买服务质效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6-01-26 19:19:1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江苏徐州“双控管理”提升政府购买服务质效

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徐州市财政局出台《关于印发市级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首次以“指导性目录定范围、负面清单划红线”的“双控管理”模式,构建全流程监管体系,为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夯实制度根基。

一方面,以目录管理推动科学立项。《通知》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实行指导性目录管理,明确公共服务、辅助性服务两大核心购买领域,重点向教育、养老托育、医疗卫生、社区治理等民生领域倾斜。对已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且安排预算的服务事项,方可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未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服务事项,不得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同时,《通知》提出,具备购买资质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根据单位主要职责、人员编制等实际情况,结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预算安排、绩效目标、市场状况,认真开展采购需求调查和必要性、可行性及经济性论证,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提高立项决策质量。对论证不充分、范围不合理的事项不予安排预算。

同时,以负面清单落实刚性约束。徐州市财政局首次制定《徐州市市级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从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和购买内容三个方面,逐条列举,明确划定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35类禁止事项,为购买主体设置了清晰可见的“红线”和禁区。这一清单从源头上遏制了“重购买、轻管理”和违规扩张购买范围的现象,为政府履职划出清晰边界。负面清单严禁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和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作为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规定不属于政府职责范围的服务事项、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事项、政府采购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货物和工程等7种情形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内容。通过实施“目录+清单”双控管理,从严确定购买范围,从源头上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

另一方面,以流程管理规范购买行为。徐州市财政局进一步规范流程监管,持续完善“预算编制—需求审核—公开采购—履约监管—绩效评价”全过程监管体系。严格执行“无预算、不采购”,落实零基预算改革要求,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服务事项。强化合同管理,根据采购标的明确合同类型,注明法定必备条款和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采购需求应明确服务对象、具体内容、标准、单价、频次等要素;合同还需约定履行时间(期限)及地点,价款或报酬、付款进度、支付方式,验收与交付标准,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法等。购买主体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方案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验收报告,确保政府购买服务质量和水平。

此外,以“穿透式”监管强化监督机制。徐州市财政局进一步完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明确采购需求制定、招标文件编制、合同签订、验收付款等不同环节的职责和权限,形成内部牵制。强化动态监督与智能监管,贯通预算、采购与支付系统,实现从预算编制、计划备案、合同签订到资金支付的全流程电子化闭环管理,严格落实采购事项信息公开制度。加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联动,对购买服务项目的决策、执行和效果进行常态化联合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外包、论证缺位、管理失职等问题,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并将检查结果与预算安排、绩效考核挂钩。        

  (徐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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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505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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