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园法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公园法1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讯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以下简称国家公园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旨在高质量推进国家公园建设,加强保护管理,保持重要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建设生态文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国家公园法全文共七章六十三条。法律明确了国家公园的定义,即由国务院批准设立,以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为主要目的,实现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特定陆地和海洋区域。国家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国家公园法确立了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国务院国家公园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国家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国家公园管理机构负责具体保护和管理工作。国家公园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则负责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协调、公共服务等职责。
在布局和设立方面,国家公园法要求科学规划国家公园总体发展布局,严格设立条件。国家公园划分为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仅允许开展规定的有限活动。
国家公园法对保护和管理作出了详细规定。国家公园管理机构需编制总体规划,加强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实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法律明确了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内允许开展的人为活动清单,并强调原有居民生产生活活动应以不超出现有规模和强度为前提。
国家公园法专章规定了公众参与和共享机制。鼓励公众参与保护,国家公园设立的生态管护岗位应优先聘用当地居民。在确保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可开展科普宣传、生态旅游等公共服务活动,并完善访客服务与管理。
国家公园法建立了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资金保障制度,并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同时明确了监督考核和法律责任。对在国家公园内违法开展活动、损毁界线标志等行为,设定了相应的罚款及其他处罚措施。
该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国家公园建设与管理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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