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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集采机构使命担当 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6-01-06 07:30:4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编者按: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召开的政府采购领域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座谈会近日圆满结束。来自17个省(区、市)的政采同仁汇聚一堂,围绕如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共同谋划推进一体化大市场建设、推动跨区域联合采购和远程评标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并就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实践探索与初步成效进行了深入交流。本版特刊发相关参会代表的发言,以飨读者。

履行集采机构使命担当  助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聚焦关键环节 做好五方面工作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 徐进

近年来,国采中心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管局党组要求,在财政部国库司指导下,聚焦关键环节发力,在推进全国统一政府采购市场建设中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筑牢制度根基,推动市场基础规则统一。一方面,加强采购需求标准建设。一是开设“需求管理专栏”,上线多品目需求标准,协助采购人履行好需求管理责任。国采中心在总结采购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制集中采购目录内采购需求标准,形成了高校物业、保安,医院家具、物业等细分应用场景的采购需求导引;与国家移民局、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等单位合作编制部门集采品目需求标准,进一步提升了采购需求标准的适用性和科学性。目前已上线31个品目标准或导引。二是推动采购需求标准导引与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衔接。2025年,国采中心联合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国人民大学研究制定《医院类家具采购需求标准导引》《高校类物业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导引》,为采购人制定细分领域服务标准提供专业依据,强化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制定,助力机关运行经费拟定科学化、精准化。另一方面,助力政府采购法修订工作。2022年底,国采中心成立了政府采购法修订专项工作小组,跟踪法律修订进度,聚焦两法融合、统一市场规则、增强整体性协同性等方面提供意见建议,促进了修法内容与政府采购实践紧密衔接,为集中采购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法理基础。

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平台促进业务联通。一方面,推动交易平台优化升级。近年来,国采中心已建成由基础平台、电子化招投标系统(国e采)、电子卖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信息公开等系统在内的全业务全流程电子化平台,实现了业务远程办理、信息发布、信息共享等综合性功能,为跨区域联合征集和远程评审提供了有力保障。另一方面,推动数字证书跨平台、跨部门互认。在中央集采机构先行推进CA数字证书兼容互认试点,并与海关总署、人民银行采购中心签署合作意向书,实现兼容互认技术贯通。

规范采购行为,推动政府行为尺度统一。一方面,健全内部规范化管理体系。国采中心作为政府集中采购的法定执行机构,始终坚守“为民理财、为国采购”宗旨,将规范性贯穿于采购项目全流程,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和制度要求。同时,加强项目质效管理,实行项目周期“红、黄、绿”分区制,进一步完善项目双人负责制,强化文件编制、审核环节的监督提醒,细化评审标准和操作流程,加强评审复核、中标标的核查,严格评审专家履职管理,保障采购结果公平、公正。另一方面,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坚持将规范采购行为与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结合,严格项目审核,引导采购人切实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邀请招标等采购方式中,严格要求采购人对被邀请供应商开展穿透式审查,核查关联关系等关键信息,从源头降低围标串标风险,助力采购人完善内控管理机制,实现采购规范化与内部治理优化的良性互动。此外,中心还为采购人提供专业培训,开发防控采购风险、防范围标串标专题课程,协同提升采购人专业化水平和规范化意识,助力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完善采购管理体系、提升项目实施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政府采购领域落地生根。

创新监管方式,推动市场监管执法统一。一方面,引入智能工具,切实防范围标串标问题。国采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整、建、促”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研究制定《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应对围标串标问题工作方案》,聚焦关键环节,加强经办人、供应商、专家行为规范。以工程类项目为试点,积极引入智能审查工具,有效降低围标串标风险。另一方面,持续做好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打破专家“熟面孔”“小圈子”。一是提升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规范化程度。夯实软硬件基础,加强系统和数据安全防护,规范项目选择、专家抽取、评审组织等各环节,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主场+副场”协作机制,明晰监督与管理责任,进一步消除远程异地评标各项障碍。二是推动专家、资源跨域共享。继续实施远程异地分散评标,同时抽取北京、河南、云南等不同地区专家共同评标,确保评审过程独立、公正。三是强化合作交流,扩大“朋友圈”。2025年国采中心与辽宁、广西、青岛、山东四地集采机构签署远程评标合作协议,远程评标合作伙伴增至20家。同时,探索与省级采购中心建立“1+N”全方位战略合作伙伴工作机制,在远程评标、联合采购、课题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深化合作。此外,加大异常价格问题处理力度,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促进资源共享,推动要素资源市场统一。一方面,建设运营正版软件采购网。正版软件采购网于2011年上线,已有数万家采购人采购了包括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数据库等在内的通用软件200余万套。通过与软件厂商直接谈判,实现了主流产品国内市场低价供应,其中操作系统、办公软件采购价格基本达到全国最低。另一方面,深化跨区域框架协议联合征集。持续拓展框架协议联合采购范围。2025年,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签订联合采购协议,采购品目涵盖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等13个品目,实现供应商一次投标、多区域共享中标结果,发挥规模效益有效助力节约财政资金。此外,推动交易信息跨平台互联互通。

以扎实行动护航政采领域健康发展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李治国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始终将政府采购工作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紧密结合,创新推出“加减乘除”工作法,在破除市场壁垒、提升服务效能、促进产业发展上持续发力,为各类市场主体打造公平、高效的竞争环境。

一是做“减法”:简化流程、降低成本,破除市场参与壁垒。早在2005年,中心就前瞻性地探索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工作,形成了成熟的电子化采购体系。为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参与门槛,中心持续为供应商“减负松绑”,依托标准化采购模板,定期清理模糊不清、阻碍市场统一的条款,确保采购规则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同向。二是做“加法”:强化审核、严格监管,守护公平竞争底线。为杜绝采购人差别歧视等问题,除了实行“三级审核+季度抽查”的严格监管模式外,中心严格遵循全国统一大市场指引,通过科学设置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评分办法等各类标准化模板,为采购活动制定了一套公平公正的“游戏规则”,确保每一个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都能在规则内公平竞争。三是做“除法”:优化服务、畅通渠道,消除市场主体顾虑。良好的服务是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保障。中心从采购人服务和供应商服务两端发力,打造暖心“服务链”,消除市场主体的后顾之忧。在采购人服务方面,采用“上门指导 + 集中培训” 相结合的方式,帮助采购人深入理解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在供应商服务方面,中心放宽受理限制,对质疑及时响应、高效处理,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确保每一个质疑都得到妥善解决,切实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了供应商的顾虑。四是做“乘法”:助力中小企业、外资企业,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道路上,中心积极落实相关政策要求,成为中小企业成长的“护航者”。作为上海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力量,中心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服务采购人对标改革。国务院2023年底印发的《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为政府采购领域改革指明了方向,上海市委、市财政局先后出台的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则为改革提供了具体路径。中心严格按照要求,配合临港管委会发布鼓励外资参与的项目公告,吸引外资企业参与到政府采购项目中来,助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整治政府采购“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作为集采机构,中心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深化改革强根基 清廉交易优服务

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 李雪燕

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近年来坚持以“清廉交易护公平、优服务、促发展”为导向,以远程异地评标打造公平交易新范式。中心深刻认识到传统本地化评标模式存在“熟人圈”干扰等突出问题,将远程异地评标作为深化政府采购工作的核心抓手,统筹推进、稳步实施,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理念落地:远程异地评标是“清廉+服务”的鲜活载体。从清廉建设看,通过“物理隔离+技术监控”阻断不当接触,破解“人情评审”痛点;从改革发展看,打破地域限制,实现专家、场地资源跨区域共享,契合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目标;从服务导向看,降低外地企业交易成本,提升竞争活力,是助企纾困的务实举措。

二是成效初显:“制度+技术”构建跨省协作朋友圈。一方面,跨省合作网络成型,中心开展政府集中采购远程异地项目72个,作为主场与大连、杭州、西宁等7个城市合作,与19个省市交易中心建立常态化协作关系。另一方面,制度规范体系完善,建立“1+N”制度框架,明确主副场权责,规范专家随机抽取流程。此外,风险防控能力提升,通过“物理隔离+技术监控”防范围标串标,平台全程录音录像,建立分级应急机制,明确系统故障1小时内修复、超2小时重启评审的处置标准。

三是立短谋长:“三盲一随机”打造远程评标升级版。中心立足工作实际,率先在全省启动政府采购“三盲一随机”试点改革,制定专项实施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统筹推进;通过开展供应商“暗标”标书制作培训完成前期筹备,创新实现“供应商盲投、专家盲抽、技术文件盲评+评审席位随机分配”及远程异地评审模式,从制度与技术双重维度破除“熟人效应”,有效遏制围标串标行为,推动评审工作透明化、结果客观化。

破除壁垒 统一标准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 李国庆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吉林省财政厅的高位统筹与精心指导下,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在破除壁垒、统一标准、激发活力上展现新作为,顺利开展框架协议联合征集工作,助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

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从全省政府采购事业改革发展全局出发,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在采购方案审批、制度办法制定、商品上架规范、合同履约监督等各个环节给予了全程指导与严格把关,确保联合征集工作始终沿着规范、高效、健康的轨道运行,为促进政府采购市场互联互通、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发挥了重要的监督与引领作用。

交易中心近年来通过与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深化合作,建立“省域统采、分工协作、结果共享”的工作机制,先后在便携式计算机、办公软件、复印纸等多个高频品目开展联合征集,形成了上下协同、横向联动的采购新格局。在参与和推进联合征集工作的实践中,交易中心深切认识到并初步显现了框架协议联合征集工作的多重积极效应。

一是资金节约成效显著,采购效益切实提升。通过跨区域需求整合,形成规模优势,激励供应商提供更具竞争力的报价。数据显示,入围商品价格相较于与京东自营(旗舰店)同类商品平均下降22.69%,部分品目最高降幅达48.7%,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得到实质性提高。

二是采购流程大幅优化,行政效率跨越式提升。依托电子化采购系统,实现“一次征集、多次使用、长期有效”。采购周期从传统模式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有效解决了小额高频采购项目“重复招标、效率低下”难题。

三是市场准入更加公平,主体活力有效激发。推行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制,降低准入门槛,避免企业重复准备投标材料,据估算,此举能使供应商参与成本降低60%以上,营造了更加公平便捷的市场环境,激发了市场主体参与积极性。

四是监管机制日益健全,采购过程阳光透明。依托全流程线上操作留痕、数据可追溯的技术优势,建立了供应商动态考核与清退机制,实现了“阳光采购”,确保采购活动公开透明、合规有序,有效防范了廉政风险,保障了采购活动的规范有序。

发挥集采机构示范引领作用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 朱文英

近年来,浙江省通过采取系列举措,在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中迈出坚实步伐。作为省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始终把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采购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首要之责,坚守集采机构职责使命,深耕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做大做强采购规模,做优做精特色项目,奋力在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政策功能、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近年来,中心聚焦“整体智治、高效协同”,不断推进政府采购业务数字化技术支撑、服务水平、治理能力迭代升级,推动政府采购从“物有所值”到“优质优价”、从“程序合规”到“透明公正”。

一是打造政府采购业务“一网通办”。推动构建省、市、县、乡四级贯通、全面覆盖的浙江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云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供应商库、商品库,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一网通买、一键下单”,实现“全省买货、货卖全省”。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迭代升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除涉密项目外,实现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一网通办”,此举每年可为供应商减少标书制作及交通住宿成本600余万元,供应商参与浙江省政府集中采购活动“零成本”。

二是重构集采目录内小额零星品目采购模式。中心主动承接全省政府采购数字化共建共享改革试点牵头工作,上线并完善框架协议采购管理模块,高质量推动改革试点成果全省共享,规范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结合协议供货全省联动经验,积极推动框架协议联动共享,承担征集工作的框架协议项目均为全省联动、省市联动,有效提高政府采购绩效,减少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交易成本,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目前已完成服务类和货物类共计12个品目的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工作。

三是积极推广集中带量采购和远程异地评审。中心积极探索“集零为整”统采新机制,打破条块分割,打造“统采分签”“框架协议”等全流程数字化集采新模式。在系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联合出台《浙江省政府采购带量集中采购工作指引》,为带量集中采购改革在全省规范化、规模化推广扫清了制度障碍。深化拓展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远程异地评审,分别会同国采中心、广西壮族自治区和辽宁省大连市、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绍兴市、湖州市、嘉兴市、义乌市等省内外集中采购机构探索开展项目远程异地评审工作,充分利用省内外专家资源,有效破除地域壁垒,助推项目评审更加公平公正。

开放协作 规范高效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 梁浩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积极发挥集中采购机构的功能作用,以开放协作、规范高效为导向,着力打破区域壁垒,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努力在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展现更大作为。

广东省积极响应跨区域联合采购,探索框架协议采购共建共享新路径。2024年,中心与国采中心以及北京、安徽、云南3省市集采机构签订框架协议采购联合征集合作协议,针对计算机、数据库等品目探索“联合、分工、协作”模式。这种模式汇聚各机构专业优势,放大规模效应,有效降低采购组织成本和供应商投标成本,是破除地域限制、促进市场统一的有益实践。同时,稳步推进全省框架协议采购,2025年完成了复印纸、桌面操作系统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液晶显示器、复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等品目采购工作按计划推进。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必须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打破物理空间对资源流动的限制。2024年,广东省和福建省、陕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联合签订了《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合作备忘录》。同时,中心完成了集成式远程异地评审模块建设,并积极与省内广州、惠州、东莞等地市,以及黑龙江、海南、内蒙古等省份的集采机构开展合作,通过“主场+副场”联动,实现异地专家在线评审。2年来,中心完成远程异地评审项目近40个。远程异地评审不仅解决了本地专家资源不足、专业类型不全的问题,降低了评审成本,也进一步增强了评审的独立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为构建开放共享的全国政府采购专家资源池积累了经验。

标准不统一是形成市场壁垒的重要原因。为此,中心致力于加强政府采购标准化体系建设,从源头促进采购规则、需求规格、文本范本的统一,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提供清晰、稳定的预期。近年来,受广东省财政厅的委托,中心承担了多项政府采购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如组织编制政府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家具、印刷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需求编制指南,新能源汽车、电梯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货物类和服务类框架协议采购征集文件示范文本,政府采购领域认证证书和CMA检验检测报告使用规范等一系列标准化模板,相当于为采购人提供了“标准说明书”,大幅降低了采购人编制需求的难度和专业门槛,减少自由裁量空间,从源头上规范采购行为,遏制“量身定制”。标准化建设是打通采购环节“堵点”、促进市场规则统一的基础性工程,中心将持续推动标准体系的完善与应用,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发挥网上商城作用 提升政采质效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周从义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创新,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实践应用,借鉴电商交易模式,2019年建设了全省统一的齐鲁云采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目前,全省省本级和16市实现网上商城“一张网”运行管理,累计完成交易额390.42亿元。

为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有关精神,进一步发挥网上商城平台服务效能,山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建设推进方案》。交易中心按照集约化、一体化建设思路,在省级网上商城主站基础上,为16市开通分站,全省共享供应商库和商品库,统一供应商入驻标准和采购规程。网上商城实现了信息系统的集约整合和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在省域内实现了商城采购“一张网”建设。

为做好框架协议采购工作,2023年,在网上商城全省一张网基础上进行了功能拓展,建设全省统一的框架协议电子采购子系统。同时,每年选取部分地市,开展集中采购目录内货物类品目联合征集,省市协同,一地征集,全省共享,截至目前,台式计算机、打印机、空调机、服务器等18个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实现联合征集,推动了框架协议采购全省一体化进程,提升了框架协议采购质效。创新开展特色场馆建设。网上商城建设紧跟国家重大决策,结合山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联合各省直部门等共同建设了具有鲜明特色的专用场馆。

经过5年多的持续发展,网上商城目前实现了全省领域内统一系统、统一标准、统一规则,省市县三级联动采购,有效解决了各地系统重复建设投入等问题。

(本版文字整理/袁瑞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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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499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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