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加强网上商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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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加强网上商城管理
本报讯 河南省财政厅近日对网上商城商品管理、采购人主体职责等提出新要求。
河南省财政厅明确,按照“市场有售,价格可比”的原则,下架网上商城系统无法获得市场参考价及未纳入集采目录的商品,停止受理无参考价及未纳入集采目录商品的上架申请。采购人和供应商可通过其他渠道开展相关采购活动。网上商城作为日常零星采购市场化平台,采购人可选择使用,但采购人应加强市场调研和价格对比,对网上商城商品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发现网上商城商品价格高于其他平台或商家的,可按照满足需求、低价优先原则从网上商城外采购。财政部门和各预算单位不得脱离工作实际强制采购人从网上商城采购,采购人不得脱离市场情况一味强调从网上商城采购。预算单位采购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执行。各级财政部门和集采机构应按要求加快推进框架协议采购,并将网上商城作为框架协议采购第二阶段的交易平台。
(宗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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