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确多项电子招投标规定
四川明确多项电子招投标规定
本报讯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投标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多项电子招投标规定。
在高质量推进“天府交易”建设方面,通知要求开展信息系统清理。结合全省政务信息系统摸底评估工作安排,全面梳理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系统、基础设施、数据资源等情况,形成交易信息系统“保留沿用、整合归并、淘汰停用”三张清单。同时,配合做好建设准备。各中心拟直接使用“天府交易”子系统的,须全面梳理可利用的硬件设备,制定系统停运和数据迁移方案;根据本地部署要求,准备储存设备、云资源、操作系统、数据库等软硬件资源。拟保留使用自建系统的,须严格按照统一数据和技术标准,按期完成接口改造、测试等系统对接准备工作。同时,在尊重和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参与主体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的前提下,收集、整理本地区优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有关政策文件及制度规定,配合做好“天府交易”大模型训练和知识库建设工作。
在创新评标服务机制方面,通知明确推进远程异地评标,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的,原则上优先使用网络远程异地评标。尤其是要求推广运用评标新技术。例如,推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开展投标人资格、业绩、信用等客观量化评审以及人工智能辅助评审,及时按照行业部门制定修订的电子招标标准文件,完成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升级改造,推动评审专家客观、公正、独立开展工作,进一步减少评标环节人为干扰,提高评标质效。
通知还明确,从集中公开法规政策、推行全过程信息公开、集中公告违法行为、汇聚国有企业招标采购信息等多方面提升招标投标透明度方面。同时,织密信息系统安全防护体系,进一步健全安全防护制度,完善身份认证与访问控制机制,强化数据加密、安全审计与备份恢复等措施。定期开展网络安全监测与风险评估,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全面提升安全防护、风险预警与应急响应能力。
(吴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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