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非机动车管理将更重安全
北京非机动车管理将更重安全
本报讯 日前,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聚焦驾乘电动自行车戴头盔、禁止违法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等“安全”规定,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在通行安全方面,《条例》强调禁止拼装电动自行车,禁止改装、加装电动机和电池等动力装置及车篷、车厢、座位、照明装置、高分贝喇叭等装置或设备,禁止拆除或改动限速处理装置等;未经批准不得占用道路开展竞技性、规模性骑行活动;明确绿道和滨水步道的通行规定等。
在停放与充电方面,《条例》明确,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居住建筑,要求公共场所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套规划、建设非机动车公共停车设施,明确北京市将充电换电设施建设纳入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条例》将原来规定的“鼓励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调整为“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规范佩戴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乘员头盔”,并设定了警告或罚款的法律责任;将原来允许在驾驶人座位后部的固定座椅内载一名未成年人的年龄,从12周岁以下调整至16周岁以下,以回应市民接送孩子、便利出行等现实需求。
《条例》还对快递、外卖等新业态行业车辆管理作出规定,要求平台经营者制定算法规则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道路交通规则,保障从业人员依法、安全、文明驾驶。
(郑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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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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