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源头管控采购需求筑牢公平竞争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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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源头管控采购需求筑牢公平竞争防线
本报讯 记者张明柳 通讯员胥丹报道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思想认识、流程规范、监督管理三个维度出台系列举措,将采购需求管理作为把控政府采购质量的“牛鼻子”,通过源头管控筑牢公平竞争防线,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采购需求作为政府采购的起点和核心,直接关系到采购项目的绩效与市场竞争的公平性。《通知》明确要求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预算单位和采购人提高思想认识,将需求管理视为规范采购行为、实现绩效目标的关键抓手。其中,采购人需严格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全面负责需求调查、需求确定、计划编制及审查等环节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主管预算单位则需履行指导监督职责,确保所属单位采购需求管理工作规范落地。
在流程规范方面,《通知》构建了全链条管理体系,为需求管理制定操作细则。调查环节强调科学性与真实性,要求采购人通过咨询、论证等合法方式获取市场信息,对涉及全生命周期成本的项目开展专项调查,同时明确必须开展需求调查的项目范围,严禁以拆分项目、分期采购等方式规避调查。需求确定环节明确“合规、完整、明确、可评判、可验证”五大标准,严禁设置指向特定供应商、品牌的歧视性条款,技术复杂项目可引入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论证,防范倾向性问题。此外,《通知》还要求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需求编制与计划备案的关联管理,并强化内控建设,明确审查机制与风险防控要求,所有工作环节需形成书面记录存档备查。
为保障政策落地,《通知》强化了监督管理的刚性约束。各级财政部门将以审计移送、投诉举报等为线索,对需求管理情况开展核查,对违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这一监管机制与前期出台的履约验收监督要求形成闭环,进一步完善了济南政府采购监管体系。
济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处长王志军表示,此次《通知》的出台是济南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具体实践,通过抓住需求管理这一关键环节,将推动全市政府采购从“程序合规”向“需求精准、绩效优先”转变,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采购治理效能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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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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