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政采“深水区”
【一线笔记】
漫谈政采“深水区”
■ 雍秦权
在政府采购的舞台上,偶尔会传来供应商因触碰法律红线而受罚的消息。每当翻阅这些案例,总让人不禁感慨:有些错误本可以避免,有些风险其实早有征兆。
政府采购领域中的供应商违法行为,犹如暗藏在水下的礁石,表面不易察觉,却可能给企业带来沉重打击。其中,提供虚假材料、串通投标和中标后拒绝签约,构成了最常见的三类风险。特别是前两类,情况复杂多变,需要供应商格外警惕。
说到提供虚假材料,最让人唏嘘的莫过于社保缴纳证明的造假。有些企业因为历史原因未规范缴纳社保,等到投标时才发现需要提供证明,于是动起了“歪脑筋”。有的用PS技术修改证明,有的自编台账冒充官方文件,更有甚者,用空壳公司参与投标,临时制作虚假材料。这些看似“聪明”的做法,实际上是在刀尖上跳舞。随着大数据监管日益完善,这些行为很容易被识破。真正的解决之道,必然是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提前做好合规准备。
检验检测报告和审计报告的造假同样值得警惕。在这个信息透明的时代,一份虚假的检测报告可能毁掉企业的信誉。有的供应商为了节省成本选择无资质的检测机构,而有的供应商则使用过期报告或篡改数据。对于审计报告而言,因市场上会计师事务所鱼龙混杂,一些不规范的会计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报价很低。如果供应商不了解情况,可能会因价格优势选择这些会计师事务所。实际上,这些低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通常不是由注册会计师本人签章,而且报告未被“赋码”——审计报告若被赋码,意味着已在官方系统备案,可视为获得国家认可,具有法律效力。未赋码的报告,严格意义上存在法律缺陷,不具有法律效力。
在业绩材料上弄虚作假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伪造业绩合同、编造业主评价、制作虚假验收表,这些行为虽然可能在评审阶段蒙混过关,但一旦被竞争对手发现并投诉,就会前功尽弃。毕竟政府采购领域需要的是真实力,而不是华丽的包装。
在众多案例中,最让人惋惜的莫过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错误。很多时候,供应商并非故意违规,只是因为没有仔细阅读填写说明,导致标的名称写错、所属行业选错、数据填写错误等。这些本可避免的失误,却让企业付出了惨痛代价。可见在参与投标前,花时间认真学习相关规定是多么重要。
隐瞒重大违法记录则是另一个高风险领域。由于对“重大违法”的认定标准不尽相同,供应商更应谨慎对待每一起行政处罚。与其事后补救,不如平时就做到规范经营,防患于未然。
串通投标,这个政府采购领域的“顽疾”,往往以更隐蔽的方式出现。不同投标文件出现相同错误、使用相同的IP地址投标、加密锁序列号相同,这些都可能成为串标的证据。但也要注意,有些表面上的“雷同”可能存在合理解释,比如多家企业委托同一家代办公司办理业务,遇到这种情况,供应商需要及时提供充分证据进行说明。
在这个法治日益完善的时代,政府采购活动正朝着更加规范、透明的方向发展。作为供应商,与其绞尽脑汁寻找制度漏洞,不如踏踏实实提升自身实力。建立健全内部合规体系,加强员工培训,选择正规的合作机构,这些看似繁琐的工作,实际上是企业行稳致远的基石。
每一次规范的投标都是对企业管理水平的一次检验,每一份真实的材料都是企业诚信的体现。希望我们都能以案为鉴,在政府采购的航道上避开暗礁,乘风破浪,共同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毕竟,真正的成功,来自实力与诚信的双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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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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