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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政采监管从事后纠错向事前预防迈进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5-10-30 18:08:41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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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化:政采监管从事后纠错向事前预防迈进

本报讯 近日,黑龙江省绥化市财政局正式印发《关于设置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巡检监督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设置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巡检监督员,安排专人负责、动态跟踪、点对点提醒采购人及时签订合同的模式,精准破解政府采购领域“中标后签约滞后”难题,为项目高效履约、降低供应商经营风险、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筑牢“前置防线”,标志着政府采购监管从“事后纠错”向“事前预防”迈出关键一步。

在政府采购传统流程中,部分项目常因采购单位流程衔接不畅、时限意识薄弱、政策理解偏差等问题,出现“中标通知书已出具、合同签订迟迟未推进”的情况。此类滞后不仅会延误项目落地进度,增加供应商资金占用成本与履约风险,更可能引发合同纠纷,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与政府采购公信力。针对这一行业痛点,绥化市财政局创新性构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巡检监督员制度,将监管触角延伸至“中标到签约”的关键间隙。

据了解,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巡检监督员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日常巡查。一是依托政府采购数据监管平台,对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开展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巡检的全流程监管,当采购人距合同签订截止日不足10个自然日时将自动触发平台黄色预警通知,巡检监督员可以根据预警提示督促采购人及时签订合同;二是通过电子合同管理系统,巡检监督员设置距合同签订截止日的提醒天数,随时监管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时效性。同时,在电子合同管理系统的合同台账中,巡检监督员可以随时查看采购人签订合同所处的具体环节,及时提示采购人按时签订合同。

据悉,绥化市财政局实施合同履约巡检监督员制度以来,全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效率显著提升,从未出现因合同签约滞后引发的采购投诉,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流程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了新动能。

(绥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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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481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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