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政采监管从事后纠错向事前预防迈进
地方扫描
黑龙江绥化:政采监管从事后纠错向事前预防迈进
本报讯 近日,黑龙江省绥化市财政局正式印发《关于设置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巡检监督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设置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巡检监督员,安排专人负责、动态跟踪、点对点提醒采购人及时签订合同的模式,精准破解政府采购领域“中标后签约滞后”难题,为项目高效履约、降低供应商经营风险、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筑牢“前置防线”,标志着政府采购监管从“事后纠错”向“事前预防”迈出关键一步。
在政府采购传统流程中,部分项目常因采购单位流程衔接不畅、时限意识薄弱、政策理解偏差等问题,出现“中标通知书已出具、合同签订迟迟未推进”的情况。此类滞后不仅会延误项目落地进度,增加供应商资金占用成本与履约风险,更可能引发合同纠纷,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与政府采购公信力。针对这一行业痛点,绥化市财政局创新性构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巡检监督员制度,将监管触角延伸至“中标到签约”的关键间隙。
据了解,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巡检监督员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日常巡查。一是依托政府采购数据监管平台,对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开展事前预警、事中监控、事后巡检的全流程监管,当采购人距合同签订截止日不足10个自然日时将自动触发平台黄色预警通知,巡检监督员可以根据预警提示督促采购人及时签订合同;二是通过电子合同管理系统,巡检监督员设置距合同签订截止日的提醒天数,随时监管政府采购项目合同签订时效性。同时,在电子合同管理系统的合同台账中,巡检监督员可以随时查看采购人签订合同所处的具体环节,及时提示采购人按时签订合同。
据悉,绥化市财政局实施合同履约巡检监督员制度以来,全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效率显著提升,从未出现因合同签约滞后引发的采购投诉,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流程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了新动能。
(绥财)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