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卖场”到“平台”
【电子卖场向何行】
从“卖场”到“平台”
电子卖场迈向角色深化与生态构建新阶段
■ 王振伟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作为“互联网+政府采购”的创新实践,历经多年发展已成为政府采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探索起步到深化应用,其在提升效率、规范流程、优化服务等方面发挥着日益关键的作用,同时也面临着功能定位、品目界定、供应商管理等多重课题。要厘清电子卖场的未来方向,需先回溯其发展脉络,再聚焦现实挑战与优化路径。
发展脉络:从信息化探索到智能化深化的四阶段演进
电子卖场的演进始终与我国政府采购信息化进程同频共振,可清晰划分为4个阶段。
——起步阶段(1990年末至2000年初):政府开始尝试借助互联网提升采购透明度,2000年,原信息产业部、国家经贸委和财政部联合推进“中国政府采购信息化工作”,标志着电子政府采购正式起步。
——发展阶段(2000年初至2010年):在起步探索的基础上,2002年“中国政府采购网”正式开通,为信息发布和电子化交易提供了基础平台,各级政府随后陆续搭建本地电子采购系统,初步实现采购流程在线化。
——规范与整合阶段(2010年至2018年):随着电子采购规模扩大,规范与整合成为核心任务。财政部等部门出台《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标准,规范电子采购流程与信息安全;国家同步推动平台整合,提升系统安全性与服务便捷性,电子卖场开始向移动端、大数据技术方向延伸。苏宁易购作为综合自营电商平台,2010年入围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商城,此后入围广东省、山东省、河北省、江苏省、辽宁省等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是第一批入围的电商平台。
——创新与深化应用阶段(2018年至今):在技术驱动下,电子卖场进入智能化转型期。区块链技术应用强化数据安全与不可篡改性,电子化评审、支付、监管全面推进,数据分析为政策制定和预算编制提供支撑,推动采购向智能化、精准化转型。在这个阶段,针对监管部门和电子卖场运营管理部门的新需求,苏宁易购等企业积极参与新技术在政府采购规范化治理、效率提升等模块上的应用探索,共同推动AI、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落地。
模式实践:框架协议采购平台的优势与现实挑战
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推广的背景下,部分地区选择将电子卖场作为其电子化载体,这一模式在实践中展现出显著优势,但也暴露出亟待解决的问题。
从优势来看,首先是效率与成本优势。电子卖场通过简化招标、评标等流程,实现采购全流程在线化、自动化,供应商可直接展示产品,采购方快速比价决策,大幅提升效率;同时,扩大供应商选择范围,降低交易中的人员、邮寄等成本。其次是透明与竞争优势。采购信息、供应商及产品信息全程公开,便于监督,遏制腐败与违规;为各类供应商提供公平展示机会,激发市场竞争,推动产品与服务质量提升。最后是系统与监管优势。省级统一规划建设“全省一张网”,前端对接采购计划、后端关联合同模块,各市区分站按统一标准运行;依托标准商品库实现参数与价格可比,通过价格监控、诚信预警等手段强化全流程监管。
然而,该模式的不足也较为突出。商品信息缺乏统一标准,不同平台各自为政,难以识别商品唯一性;信息孤岛导致数据无法共享,应用价值受限;供应商报价异常时缺乏谈判依据,产品性能标准模糊增加检验难度;平台越来越开放,供应商数量多、服务能力良莠不齐,导致监管难度越来越大。要破解这些难题,需从统一行业标准、建立标准数据库入手,系统性提升协同效率。
边界界定:小额零星采购的适用范围与品目动态调整
明确适用边界是电子卖场发挥价值的前提。从实践来看,电子卖场的功能定位与其服务场景密切相关,核心是聚焦小额零星采购需求。
适用范围方面,电子卖场主要服务于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聚焦小额零星多批次货物与服务的网上交易及动态监管。例如,安徽省通过“徽采云”平台开展直购、议价等简易采购,覆盖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小额交易,包括普通货物、框架协议采购品目、“三首”产品、农副产品等;黑龙江省也明确类似范围,仅对非货物类预算占比超50%的混合项目限制使用。
交易方式上,电子卖场提供直购、议价、单品牌竞价、多品牌竞价等多样化选择,适用条件会定期在政府采购网站更新,确保采购方按需选用。
品目界定则遵循动态调整原则,各地主要依据“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市场通用标准+商品品类特征”划分,部分参考集中采购目录;品目并非固定不变,会根据采购需求动态调整,如山东省取消不必要品目类别;供应商上架商品需严格对应分类,确保类目准确。
值得探讨的是,将集中采购目录外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纳入电子卖场具有可行性,这能增强采购透明度、减少腐败风险,借助平台技术提升交易效率,还能避免因限额判断失误选错渠道影响报销。但同时也存在局限,其可能限制供应商选择,增加操作复杂度;各地平台技术水平与入围规则不一,影响竞争有效性与采购便利性;削弱预算单位操作自主性。因此,推行这一模式需因地制宜,在规范与效率之间找到平衡。
未来方向:从交易功能延伸到生态化发展
电子卖场的价值不止于“交易”,更在于通过功能延伸构建完整生态。除基础采购交易外,电子卖场可在全流程中拓展更多功能。在需求收集与发布环节,明确采购规格、数量等信息供供应商参考;供应商在线响应报价,提交技术方案与证明文件;评审委员会线上评审,综合价格、信誉等因素择优选取;结果公示后,在线签订合同并开展履约验收,全程保障公平公正。
面对“电子卖场是否饱和”的疑问,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未来发展需聚焦4大方向:一是技术创新提升用户体验,如优化系统架构、完善参数管理;二是深化合作创新,融合多元主体资源,提升项目科技含量;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动平台互联互通与数据安全保障;四是落实政策导向,支持中小企业、绿色低碳、科技创新等领域,通过标识引导采购倾向。电子卖场融合了信息监管、充分竞争及政策导向落实等功能,在目前的政府采购大市场领域仍具备较大的优势,借助技术应用和业务创新,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在财政监督、采购内控等方面的能力和作用将进一步提升,与框架协议采购共同促进小额零星采购向规范化、透明化迈进。
活力核心:以全流程管理激活供应商生态
供应商是电子卖场的核心参与者,吸引和留住优秀供应商是其持续发展的关键。目前,各地通过制定管理规范,从注册入驻、商品管理到交易规范、诚信惩戒形成全流程约束。
进一步优化供应商管理,需多维度发力,包括加强信息公开,公布招标公告、中标结果等信息,保障企业竞争机会;建立独立监督机构,监管采购文件、中标资格、合同履行等环节;开展专业化培训,提升采购人员法规意识与专业素养;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化解合同、质量等风险;落实政策支持,通过标识引导采购向特定领域倾斜;定期检查交易规则执行情况,快速响应采购人与供应商诉求。
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迭代升级,既是技术应用的深化,也是治理理念的革新。唯有不断破解现存难题,优化功能定位,才能充分释放其在规范采购、服务民生、推动发展中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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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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