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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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
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报道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决定在全区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四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重点包括: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等恶意串通行为。
通知强调,在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各级财政部门分别对开展本级政府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实施检查,严格履行行政检查审批程序,实行代理机构分级分类检查制度。被抽查的代理机构要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其在2024年度内代理的所有政府采购项目清单。财政部门结合投诉举报线索,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抽取2024年度本级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每家代理机构抽取的项目不少于5个,必要时可延伸检查以前年度项目。
通知提出,各设区市财政局要设立专职联络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深入推进各项工作,按阶段安排向自治区财政厅报送进展情况。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化与公安部门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与市场监管部门协作联动,畅通第三方机构协助调证通道。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大力推进智慧监管,聚焦供应商投标和专家评审等关键环节,及时发现潜在风险,精准筛查围标串标等疑点线索,以科技信息手段破解政府采购监管难题。被纳入检查范围的代理机构按要求规范、如实撰写和及时上报本单位自查自评报告以及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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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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