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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推进政采代理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5-07-10 20:14:35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采购动态

河南濮阳推进政采代理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 通讯员杨建萍报道 日前,河南省濮阳市财政局印发《濮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着力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管理、培训考核、信息公开和动态监管等,推动政府采购代理行业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迈进。

《方案》首次提出“固定专职人员+进场持证”双重管理制度,实行进场持证,规范专职人员管理。旨在落实《河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通过核查在濮阳执业的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进场工作证”,从源头上遏制“一套人马,多个机构”和借用资质问题。

对于培训考核,《方案》明确,建立“培训+考试”全链条能力提升机制,每年组织代理机构专职从业人员开展政策法规、实务操作培训,进行统一考试,促使代理机构加强内部培训,压实采购代理机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诚实守信意识,坚持勤勉尽责的职业操守,自觉践行行业自律的各项要求,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增强政府采购全过程服务能力。

《方案》强调,财政部门需定期公开各代理机构的年度代理项目数量、金额、质疑投诉量及履职评价结果,接受社会监督。针对履职评价较低、年度被投诉举报超过3次或近3年受行政处罚2次以上的代理机构,实施全年项目全流程监督检查;结合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对以往检查结果较好、监管风险度低与信用较好的代理机构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形成行业自律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的采购监督机制,让“精准监管、无事不扰”成为常态。

濮阳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案》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期为2年。《方案》的出台标志着该市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是从“粗放管理”向“精准监管”转型。濮阳市财政局通过制度创新与严格执法“双轮”驱动,促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健康、良性、可持续发展,进一步筑牢政府采购监管“防火墙”,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赋能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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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451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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