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集采机构考核方案升级-八大变化 以考促建
一是首次将部门集中采购机构纳入考核范围,使考核不留空白。同时,将2009年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考核范围,使考核工作具有持续性,避免走过场,让考核结果真正落到实处。
二是将原来的一百分制改为五百分制。五大块内容独立打分,各项指标设置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上更精细,尤其是各定性指标量化更为直观,也可更加全面、客观地反映集采机构的真实业务水平和管理状况。
三是将供应商网上注册审查、视频监控设施、监管部门远程视频监管、供应商网上报名资格预审、中标成交供应商资格后审等信息化建设内容纳入考核,以考促建,推动信息化建设成为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水平、实现科学化管理的重要手段。
四是在总结几年来各地制度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强化了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的考核内容,从采购政策执行,到建立健全基本业务操作、配套管理制度、其他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和创新集中采购工作举措等方面,分层次、系统化地对集采机构的制度建设和内部管理提出了要求,为今后各地集采机构内部制度的建设和管理理清思路、指引方向。
五是在业务建设考核上,针对实践工作中信息公告、标书制作、专家抽取使用、采购组织及评审结果审查、质疑和投诉举报等多发易发问题的环节,予以归纳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价值。
六是在采购绩效上,一方面增设了精品案例考核内容,发挥各地的积极主动性,做精、做专每一个项目案例,并相互取长补短。另一方面,针对外界反映的政府采购效率低下的问题,单独设项考核,对所有被检查的公开招标项目,从项目委托受理到中标公告(或公示)所需时间的统计分析,真实反映集中采购的时间效率,并相互对比评价,实现集中采购增速提效的目的;对于价格和质量方面的问题则通过节支率、履约验收的参与或监督、采购结果评估和追踪回访等指标予以考核,真正做到直面问题、解决问题。
七是科学设置社会评价表,细化了评价内容,使评价更具有针对性。并对不同政府采购当事人设定不同的分值和权重比例,将感性评价与理性打分结合起来,使社会评价这一定性指标能更准确地反映集采机构的真实状况。
八是为更加客观地考核评价各地集中机构工作水平,继续采取下考一级的办法,并以省市为单位按一定比例(不超过30%)推荐先进,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监察厅、省审计厅一起进行抽查复核,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同时,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采购工作开展的不平衡性,考核方案中不少指标均采取了按省市和县区分别排名、按顺序计分的方法,最大限度的激发各地的积极性,体现公平性。(赵辉)
责任编辑: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