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部署落实合作创新采购工作
黑龙江部署落实合作创新采购工作
本报讯 黑龙江省财政厅近日发文对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具体要求,明确要建立项目库,项目信息在网上进行公开公示。
黑龙江省财政厅明确,各级主管部门应当推动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应用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统筹确定本部门适合采用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指导督促所属预算单位加强合作创新项目采购需求管理,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积极应用合作创新采购方式开展创新项目采购活动。省财政厅将跟踪了解各部门、各地区政策执行情况并予督促指导。各级采购单位是合作创新采购活动的主体,负责开展合作创新采购项目的需求管理、采购方案、信息公开、项目定密、订购首购等制定、发布、执行程序。对项目的申报、评审过程和结果负主体责任。
黑龙江省财政厅还提出,各市(地)、县(市)财政局,省直主管部门,应统计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本年度预计可应用“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的项目采购方案,形成合作创新项目需求清单,于每月5日前报送至省政府采购网合作创新项目库。需求清单应包括采购单位、采购品目、产品名称、主要功能、性能、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应用场景、研发期限、最低研发目标、最高研发费用、成本补偿金额、首购金额等内容。省财政厅将汇总合作创新项目信息并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创新采购专区”进行公开公示,引导有研发意向和基础的企业与采购人开展创新概念交流活动。
(宗禾)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