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政策如何支持完善科技创新体系
【一线思考】
政府采购政策如何支持完善科技创新体系
■ 吴叙佳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科技革命的深入发展,科技创新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核心动力。浙江省作为中国东部沿海的经济大省,其科技创新体系的完善对于实现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政府采购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促进科技创新具有独特的作用。本文以浙江省为例,探讨如何通过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完善。
政府采购与科技创新的关系
一是政府采购对科技创新具有导向作用。政府采购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要形式,在推动科技创新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政府采购范围广泛,其决策和行为能够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例如,政府可以优先采购具有创新性的产品和服务,向市场释放出对科技创新的需求信号,引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推动科技创新的发展。
许多研究和实践案例都证明了政府采购对科技创新的导向作用。例如,一些国家通过政府采购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设备等,促进了相关领域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此外,政府采购还可以通过支持初创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创新产品,为科技创新提供更多的机会和空间。
二是政府采购对科技创新具有促进机制。一方面,政府作为采购方,可以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和社会需求,提出具有前瞻性和挑战性的采购需求。这些需求可以促使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改进技术和工艺,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例如,政府在医疗、交通、环保等领域提出对高端医疗设备、智能交通系统、节能环保技术的采购需求,引导企业进行相关技术的研发和创新。另一方面,政府采购合同通常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长期性,为创新型企业提供了可靠的市场预期。企业可以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要求,合理安排生产和研发计划,降低市场风险。
此外,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给予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一定的优惠和扶持。例如,在采购评审中给予中小企业一定的价格扣除优惠,或者设置专门的采购份额,确保这些企业能够获得一定的市场份额,从而激发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活力。
浙江省科技创新体系现状分析
政府采购在促进科技创新和区域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尤其是在浙江省,政采云平台的建设有效提高了政府采购的效率和透明度,降低了成本,成为政府采购数字化转型的典范。笔者认为,这得益于浙江省科技创新体系优势明显,如科技创新投入大幅增长、创新平台与科研机构布局良好、企业主体地位凸显、成果转化机制富有创新。与此同时,浙江省科技创新体系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如区域创新和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活力欠佳、创新资源分布不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有待提高。
——浙江省科技创新体系的优势所在。
一是科技创新投入显著增长。浙江省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投入逐年增加,形成了较为雄厚的资金基础。数据显示,2023年,浙江省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科技支出达到787.5亿元,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由1990年的1.87%提升至2023年的6.37%。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经费达2640.2亿元,比1990年增长1293.2倍,年均增长24.3%。这些数据表明,浙江省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投入力度之大,为科技创新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二是创新平台和科研机构布局完善。浙江省在创新平台和科研机构的布局上取得了显著进展。数据显示,浙江省已拥有2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8个国家高新区、8个国家创新型城市、13个国家创新型县(市)。此外,还布局了1家国家实验室、2个国家大科学装置、1个国际大科学计划,以及20家全国重点实验室。这些高能级科创平台的建立,极大地提升了浙江省的创新能力。
三是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突出。浙江省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数据显示,浙江省拥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24万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1.5万家,企业创新呈现“5个百分之八九十”的格局,即企业的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研发机构、为主承担科技项目、授权专利均占全省80%—90%。由此可见,企业已经成为浙江省科技创新的主力军。
四是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断创新。浙江省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近年来,浙江省开展了科技成果赋权、单列管理、先用后转等集成改革,打造了中国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和“浙江拍”科技成果转化品牌。这些改革措施有效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提升了科技创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浙江省科技创新体系存在的不足。
一是区域创新体系和科技中介服务体系活力不足。特别是在农业科技创新方面,区域创新体系中农业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和区域创新服务中心的运作多数仍是公益性,与创建初衷要求的面向市场和企业化的运作机制存在很大差距。资金投入主要依靠财政补助和核心建设单位的仪器设备投入,“自我造血”功能不足。
二是创新资源分布不均。虽然浙江省在科技创新方面的投入显著增加,但创新资源的分布仍存在不均衡的问题。一些地区和行业在创新资源方面相对匮乏,制约了科技创新的发展。因此,需要进一步优化创新资源的配置,推动创新资源在全省范围内均衡分布。
三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有待提升。尽管浙江省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方面仍存在不足。一些关键领域和核心技术仍受制于人,制约了浙江省在全球竞争中的地位。因此,需要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力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完善措施
一是优化政府采购政策,引导科技创新。一方面,将科技创新设为政府采购的关键考量因素。例如,可以设置科技创新加分项,在评审过程中,对具有科技创新成果的企业给予额外得分,提高其中标几率。另一方面,优先采购高新技术产品,向市场释放明确信号,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全力推动科技创新。
二是建立政府采购与科技创新的联动机制。研究表明,政府采购对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创新活动具有显著影响,但仍面临诸多挑战,如标准滞后、法律不完善、市场化机制不足、数据产权不清晰等问题。对此,可通过明确政府采购需求、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措施,促进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紧密合作。这种合作模式能够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例如,政府在采购某些特定领域的产品或服务时,可以要求投标企业与高校或科研机构合作,共同提供解决方案,从而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三是加大对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力度。一方面,可以预留一定比例的采购份额专门面向这些企业,确保其在政府采购市场中有一定的份额。另一方面,实行价格扣除政策,给予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在投标价格上的优惠,提高其竞争力。
四是用好用足合作创新采购方式。去年,财政部出台了《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在公开招标等七种采购方式之外,增设一种新的采购方式——合作创新采购方式,以完善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制度,更好地支持应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笔者认为,对于目前市场上没有的、需要研发的创新产品,由采购单位从研发环节提前介入,先购买研发服务,再购买研发产品。通过“两给两共”,既对供应商的研发成本“给补偿”,又以承诺购买一定量创新产品的方式“给订单”,再通过“共同分担研发风险”“共同开拓初始市场”,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从而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
五是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提高采购效率。一方面,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帮助相关部门提高采购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另一方面,通过信息化平台,帮助科技创新企业更加快速地了解采购信息。
六是建立政府采购科技创新效果评估机制。定期评估政策的实施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政策,确保政府采购对科技创新的支持持续有效。
(作者单位:杭州华源前线能源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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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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