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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采购新卷 展熠熠风华

栏目: 2025年两会报道,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5-03-11 01:24:04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绘采购新卷  展熠熠风华

——访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吴丽祥

■ 本报记者 张明柳

九河汇流处,春潮正澎湃,津沽大地焕发无限生机。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吴丽祥,一同探寻天津政府采购工作的创新举措与丰硕成果。

“2024年,天津政府采购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落实‘四个善作善成’重要要求,以贯彻落实国办印发的《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财政部工作部署为主线,以破梗阻、强根基、提效能‌为牵引,持续推动天津市政府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吴丽祥介绍道。

数据显示,2024年,天津市实施政府采购预算520.4亿元,实际采购金额495.3亿元,节约资金25.2亿元,节约率达4.8%,政府采购规模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GDP的比重分别为13.7%和2.7%。与上年相比,实际采购金额增加166.3亿元,增长幅度高达50.5%。

“整”治痛点

“清淤疏浚”净化市场

政府采购市场是经济发展的关键动脉,以涓滴之力汇聚成经济发展的磅礴动能。“按照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我们聚焦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难点、堵点,以专项整治、财会监督、自查清理等多举措协同发力,剔除违法违规‘病灶’,净化市场环境,保障采购活动依法依规。”吴丽祥告诉记者。

“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我市积极建立部门协同、市区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我们坚持开门搞整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设置问题线索征集专栏,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吴丽祥介绍说,整治期间,通过对40家代理机构、199个采购项目的检查以及日常投诉举报处理等,全市共累计发现“四类”违法违规问题141个。

针对采购活动中存在的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供应商等妨碍公平竞争的问题,天津市财政局还开展了政府采购领域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专项自查,肃清市场准入障碍,持续提升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对于政府采购领域的争议纠纷,我们始终坚持依法依规、权责对等、公平公正、简便高效的基本原则,妥善快速化解。共办理投诉58件、举报45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政府采购秩序。”吴丽祥告诉记者。

在财会监督方面,天津市财政局以单位全面自查和选取预算单位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对市级预算单位2024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共自查采购项目3930个、金额138.44亿元,随机抽查采购项目50个、金额1.29亿元。”吴丽祥说,针对发现的应采未采等情形,均予以责令整改,进一步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采购行为。

“此外,我们还通过集采机构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整理通告等方式步骤,对集采机构运行规范运行、工作效率、工作质量、投诉举报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价,督促集中采购机构增强市场竞争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业务能力,从而进一步发挥集中采购机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集中采购机构有序竞争。”吴丽祥介绍道。

“建”设制度

“立柱架梁”夯实根基

制度建设,是天津政府采购领域的“如椽大笔”,以严谨笔触勾勒规则轮廓,以缜密逻辑编织监管网络。“按照深化政府采购制度的要求和专项整治及日常监督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我们着力查找原因,及时完善制度,压实主体责任,不断健全长效机制,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吴丽祥告诉记者。

在需求管理方面,天津市财政局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改革方向,坚持以采购需求为引领、采购结果为导向,压实采购人采购需求管理主体责任。引导采购人在深入开展市场调查和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按照物有所值原则,合理确定采购需求。推行台式计算机、物业管理项目采购需求标准,为采购人提供具体指引,切实提高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在履约验收管理方面,天津市财政局编制了《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意见报告(范本)》,要求采购人遵循全面完整、客观真实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完善验收机制,履行验收责任,确保采购质量,做实做好政府采购“后半篇文章”。

为强化预算约束,天津市财政局实现预算一体化系统与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对接和数据同步,将预算一体化系统中的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数据作为各单位备案采购计划、开展采购活动的唯一依据,通过“制度+技术”的方式,实现“无预算不采购、不得超预算采购”的硬性要求,切实发挥预算的约束、指引作用。

此外,按照“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天津市财政局结合实际对集中采购目录进行调整优化。重点对集中采购项目范围、财政全链条全周期管理、引导集采机构良性竞争、服务保障落实“十项行动”等内容进行了优化,进一步明确采购责任、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发展

“添翼赋能”提升效能

作为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的重要环节,政府采购嵌入了经济运行的方方面面。天津市财政局持续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在扶持中小企业、助力乡村振兴、推动绿色转型上精准施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添动力、增活力,赋能天津高质量发展。

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上,天津市财政局坚持在扶持政策上“做加法”,在交易成本上“做减法”。对于适宜中小企业提供的非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按照上限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继续鼓励免收或降低比例收取保证金,并大力推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全市全年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金额达292.3亿元,占全市政府采购规模的59%,比上年增加51.8亿元,增长21.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195.9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9.4%,占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的67%。开展政采贷业务融资104笔,融资金额达10.7亿元,与上年相比增长109.8%。”吴丽祥介绍道。

在助力乡村振兴方面,天津市财政局督促引导全市各级预算单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食堂食材采购份额,并组织预算单位通过参加2024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加强重要节点采购力度等方式,加快预留份额采购执行进度。全市全年共预留专门面向脱贫地区采购农副产品7450.9万元,预留比例达12.8%。实际完成采购9355.18万元,占全市农副产品采购交易总额的16.1%,完成预留采购额的125.6%,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近年来,天津一直坚持以绿色铺就高质量发展底色。在推动绿色转型上,天津市财政局加快建立健全政府绿色采购政策体系,严格落实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绿色采购政策要求,加大节能环保产品、新能源汽车等绿色低碳产品采购力度,督促指导试点区扎实推进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工作,着力提升绿色采购和绿色发展水平。全市全年采购节能、节水产品2.6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84.9%,采购环保产品6.5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69.8%,绿色采购取得明显成效。

沽水流霞,津梦启航。“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动政府采购市场的健康繁荣,促进政府采购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只争朝夕、奋发进取,真抓实干、久久为功,奋力谱写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吴丽祥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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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419期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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