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标的所属行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还能享受优惠吗
【实务探讨】
未按标的所属行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还能享受优惠吗
■ 马正红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精准落实优惠政策是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关键所在。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采购文件存在未明确采购标的行业类型的情况,导致供应商在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行业界定不准确的问题频繁出现。这一现象不仅影响优惠政策的实施效果,也对政府采购的公正性和规范性构成挑战。
案例背景
某预算单位委托专业代理机构,针对高校智能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项目开展公开招标采购活动,项目预算总额为467万元。采购文件明确表示,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各类企业进行采购,同时要求供应商按指定格式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优惠,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依据。
开标当日,共有12家企业积极响应并参与投标。开标结束后,代理机构迅速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们对A公司能否享受15%的扣除优惠政策进行核对。评标组长发现,A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载明:标的名称为智能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填写为建筑行业,承接商为A公司,从业人员418人,营业收入8000万元,资产总额4000万元,声明自身属于小型企业。
多数评委认为,A公司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的行业与标的实际行业类型不符。从采购标的和需求内容来看,本项目属于软件服务类,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划型标准》)所对应的行业划型标准,应归属于《划型标准》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并非建筑行业,因此A公司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即便A公司承诺自身为小型企业,也不能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然而,采购人代表持有不同观点,其认为采购文件中并未明确所属行业,既然A公司承诺属于小型企业,就应当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但最终,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判定A公司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无效,不得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由此引出一个问题,供应商未按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能否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优惠政策?
行业界定与采购标的的关系
在商业领域,众多企业的经营范畴广泛多元,跨越多个业务类别与行业界限。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在判定企业所属行业时,通常以企业的核心经济活动为依据。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与企业基于经济活动界定的行业往往存在不匹配的现象。笔者认为,为了规范企业行业的界定,当前需严格遵循《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相关规定,即当企业仅涉足单一经济活动时,直接以其确定行业性质;而当企业同时开展两种及以上经济活动时,则依据其主要活动来界定。主要活动的判定标准,首先是看其占企业增加值份额的大小,若无法以增加值确定,则可参考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或从业人员数量等指标。
此外,在政府采购领域,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对所属行业的填写也有着明确且严格的要求。具体来说,所属行业必须对应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即采购标的若属于某一特定行业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则需按照该行业的划型标准来判定企业类型。相关政策问答也明确指出,供应商应依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划分标准,来判断自身是否属于中小企业。自《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46号文)实施以来,企业划型标准的依据已转变为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分标准,而非基于经济活动界定的行业划分标准。
声明函不符合要求不能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46号文第十一条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优惠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根据46号文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规范,以“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及其相应划型标准,并结合企业的数据进行划型。财政部国库司曾对留言编号为4762-3658623的网友提问答复为: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属于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可以不认可其中小企业资格,但不能以此为由否决其参加投标的资格。这就意味着未按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填写的中小企业不能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但不能否决其投标。自《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以来,企业划型标准的依据已明确为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分标准。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因此,对于本案例而言,本项目标的属于软件服务类,依据《划型标准》所对应的行业,应归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并非建筑行业,因此A公司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评委可以不认可其中小企业资格,A公司不能享受报价扣除优惠。
笔者认为,为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采购文件应明确标的所属行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中的行业分类,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所对应的行业。供应商则应根据采购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相关企业指标数据以及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进行划型,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部分供应商为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不按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选择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数据较高的行业填写,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供应商应以采购标的行业为标准来衡量,确保《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准确性。
综上所述,政府采购各方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确保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精准实施,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公正性和规范性,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