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积极破解政采低价恶性竞争问题
上海积极破解政采低价恶性竞争问题
本报讯 上海市财政局近日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相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开展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本月起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推进落实相关试点工作,破解近年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的低价恶性竞争问题,深入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试制度、探新路的积极作用。
上海市财政局指导试点地区财政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督促试点地区采购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采购需求管理,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上海市财政局要求,委托代理机构开展采购活动的,应在委托代理协议中明确实施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的有关要求。试点地区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完善采购文件格式文本,明确异常低价审查的有关内容和程序。出现《通知》规定异常低价情形,评审委员会未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试点地区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提醒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查。评审委员会未按规定就异常低价情形作出处理的,试点地区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及时书面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依法追究评审专家法律责任。
(沪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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