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打造“三零”政采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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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打造“三零”政采营商环境
本报讯 记者袁瑞娟 通讯员马金媛报道 记者日前从辽宁省沈阳市财政局获悉,2024年以来,沈阳市财政局聚焦经营主体实际需求,积极创新政府采购信用监管模式,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着力打造政府采购“零门槛”“零成本”“零壁垒”的“三零”营商环境。
在创新政府采购信用监管新模式方面,沈阳市财政局以“政府采购四方当事人信用管理规范地方性标准”为根基,在信用评价基础上借助信息(信用)数据平台,对政府采购四方当事人的信息数据进行分析建模,提升政采当事人对于信用数据的可视化汇总、分析和应用能力。目前已初步建立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信用监管模型。为打造“三零”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沈阳市财政局推出“承诺+信用管理”模式,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投标活动时,由原来需提供7项资格性证明材料,如今简化为提供1项承诺函即可。清理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的不合理限制、排除或者变相排斥中小企业、外资企业等情形,消除限制企业参与的不合理门槛。在免费向供应商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的基础上,市、区两级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对近3年无不良履约记录的供应商免收履约保证金。将以往投标保证金约束行为和供应商履约情况纳入供应商信用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2024年,沈阳全市为4999家企业取消投标保证金达10.48亿元,为1685家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6.74亿元。沈阳市财政局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坚决禁止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并积极开展对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组织全市预算单位和区县开展自查自纠。共清理采购人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11起。
在精准施策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沈阳市财政局召开政府采购“听劝—解忧”供应商专场座谈会,与企业负责人、行业协会代表等进行面对面交流,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通过预留采购份额、加大对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提高工程采购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等有力措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助力中小企业发展。2024年全市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比达80.92%。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平台,把企业信用监管情况和中标信息精准推送给合作金融机构,对信用良好企业给予降低利率、缩短办理时限、提升融资额度等优惠政策。目前已先后与14家金融机构合作,累计为128家企业释放流动资金达3.73亿元。创新设立沈阳市农产品采购平台,2024年该平台在售产品970余种,销售金额累计达1.86亿元,开辟县域产业经济发展新通道。
为守护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沈阳市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做到“有诉必应”,严肃查处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信息共享至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平台。通过先调节后裁决,调节与裁决并行的工作机制,方便、快捷、高效解决矛盾纠纷,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机制建立以来投诉调节撤诉率达20.6%。选取5起供应商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实现“以案释法”,教育引导政府采购当事人规范自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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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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