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要求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5-02-10 19:36:3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图片新闻
新华社记者 沈伯韩 摄
国务院要求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出台《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出,要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和医疗器械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图为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一医院,医生正在为病人实施手术。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411期第1版
下一篇: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
上一篇:
广州:念好“三字经” 帮扶成效显
点击排行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