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专家评审费“书同文、车同轨”
【评论】
期待专家评审费“书同文、车同轨”
■ 张舒慧
近期,在某地跨省远程异地评审项目开始前,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发生了争执。对于专家评审费的支付标准,双方各执一词。
评审专家认为,应该按照自己所在省份的评审费标准支付,即评审时间在2小时(含2小时)以内的,按每人每次400元支付;评审时间超过2小时且总评审时间8小时以内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小时增加100元;评审时间超过8小时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小时增加150元。
代理机构则认为,应该按照项目主场所在地的评审费标准支付,即评审时间在2小时以内的,按每人每次300元支付;评审时间超过2小时且总评审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小时增加100元;评审时间超过8小时的,超过部分每增加1小时增加150元,当天1200元封顶。
尽管双方争论不休,但为了不耽误项目进度,最终双方协商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支付专家评审费。
可以看出,如今远程异地评审开展得如火如荼,区域评审专家资源共享共用备受肯定。然而,在拓展区域合作“朋友圈”的过程中,专家评审费该由谁来付、付多少、怎么付、何时付等问题,困扰着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成为“采购圈”热议的话题。
实践中,不同地区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制定了不同的评审费标准。比如,对于起算时间,吉林、广东等地按评审专家到达评标地点的时间起算,天津、内蒙、浙江等地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开始时间起算,河南等地按通知要求到达评审现场签到时间起算。对于费用标准,虽然各地普遍按照项目复杂程度、评审时间长短进行梯度计算,但具体的评审时薪、跨天评审如何算、吃饭休息时间是否计费等并没有统一标准。
标准不一难免令政府采购从业人员无所适从,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比如,有些评审专家明明有时间,但因一些地方评审费低而找借口拒绝参加项目评审;有些代理机构为了缩减评审费而减少评审专家抽取数量;有些评审专家来自不同省份,因各地计算时间不同、费用高低不同而引发争执;有的评审费早早支付给了评审专家,导致其评审敷衍了事或者过度迁就采购人等。
的确,在远程异地评审中,专家评审费的确定是一个复杂且敏感的问题。而区域差异的存在,也给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带来了协调上的困难。因此,不少业内人士呼吁,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专家评审费标准,并明确相关模糊问题,或者发布指导意见,供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作为制度遵循,从而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未来,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相信这一问题将会得到更好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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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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