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 吉林规范政采电子商城交易行为

吉林规范政采电子商城交易行为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5-01-06 19:06:3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吉林规范政采电子商城交易行为

本报讯 吉林省财政厅近日对政府采购电子商城交易规则作出新规定,进一步规范电子卖场交易行为。

吉林省财政厅明确,同一品目或类别全年累计采购额度未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且未订立框架协议的,全部在电子商城执行同一品目或类别全年累计采购额度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集中采购机构订立框架协议的品目,各级预算单位按照框架协议约定的合同授予方式,统一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网框架协议专区开展采购活动。同一品目或类别全年累计采购额度未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自行开展采购活动。

吉林省财政厅强调,各级财政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应加强对本地区电子商城商品价格管理,省财政厅将通过价格监测系统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区商品成交价格监管,发现价格明显高出市场均价的,将严肃处理。采购人应按要求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完善内控制度,加强电子商城采购行为的合理性、合规性审核管理,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电子商城采购工作,根据采购项目需求,综合考虑商品价格、服务质量等因素,科学合理选用电子商城交易方式,形成充分竞争,实现物有所值的采购目标。

(宗禾)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404期第1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