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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改革显成效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4-12-30 19:45:19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1314”改革显成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围绕“物有所值”目标开展政府采购改革综述

■ 肖铁健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财政局紧紧围绕“物有所值”的政府采购工作目标,通过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建设、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及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持续推进政府采购改革。

搭建“一个平台”  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

北海市以“互联网+政府采购”改革为切口,以建设完善“政采云”平台为主要抓手,大力推进全流程电子化采购及远程异地评标,不断提升全市政府采购信息化水平。

一是率先搭建电子化采购平台。北海市率先在自治区建成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政采云”平台,并实现市、县(区)、乡镇三级全覆盖。自2019年以来,陆续实现“全市一张网”、异地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乡村振兴馆、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网上服务超市等多项功能,采购项目实现备案、编辑传递采购文件、评审专家抽取、开评标、合同签订和公示、合同验收等环节在线实施,不断打造政府采购“一站式”平台。二是率先全面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自2021年起在全市全面推行,除特殊要求的项目外,所有项目实现了100%“云上”实施,市场主体全程“零跑腿”“不见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项目报名、投标文件编制、开标评标、合同签订“足不出户”。三是率先全面推行远程异地评审。在2024年5月,北海市率先全面推行远程异地评审,制定包括隔夜评标、突发情形处置等在内的应急预案。与云南省昆明市、辽宁省大连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等地,签订了长期远程异地评审合作协议,扩大远程异地评审合作的“朋友圈”,顺利实施全区首个“三地联评”的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提高了评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自全面实施远程异地评审以来,全市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项目占比超90%。

落实“三项政策” 持续发挥政策功能

一是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政策。北海市认真落实关于“832平台”的采购工作要求,连续4年实现在“832平台”采购单位100%全部预留,采购任务全部超额完成。累计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超6000万元。二是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研究制订14大方面31项具体措施,通过政策引导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成本,提升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市场份额。要求采购人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环节严格落实中小企业份额预留有关政策。加强采购计划审核,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需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方可采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价格优惠比例全部按照20%顶格执行。三是落实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在编制政府采购文件和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时,需将北海市“政采贷”政策告知函作为组成部分。中标企业依托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评估即可获得无额外担保、0.5日可审批、利率最低降至1.9%的信用贷款。全市“政采贷”融资额累计超2亿元。

锚定“一个目标”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北海市锚定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区第一,全国一流”的工作目标,在广西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中,取得政府采购指标“六连冠”。

一是规范“一揽子”制度体系。北海市印发8类采购文件范本,列出15条政府采购政策条款,明确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等事项,提高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性、便利性。建立“两份清单”,正面清单突出10项政策落实要点,负面清单明确界定70项严格禁止的行为范畴,从源头上抓好政府采购政策落实。建立政府采购内控制度范本,从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强化服务指引。二是优化“一张网”信息公开。畅通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构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大网络”,确保企业获得要素齐全、内容完整、时间及时的政府采购信息。加大评审信息公开力度,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同步公告所有供应商评审得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推行“一承诺”提高效率。供应商仅需出具一份信用承诺函并对承诺事项负责,即可免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切实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积极性。

严把“四个关口” 持续加强政府采购监管

北海市通过加强常态化监管,扎实做好政府采购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成效。

一是严把执业监督关口。严格准入检查,不定期抽查采购文件,认真研究采购文件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将采购文件问题较多的单位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按规定按程序开展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二是严把履约验收关口。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抽检,制定工作规范,明确抽检的工作原则、相关方职责、工作程序、评价方法、评价争议处理及抽检结果的处理等内容。共抽检2批次共112个合同项,抽检优良率达83.93%。向采购双方发出整改通知书11份,并跟踪督促整改落实。三是严把专项监督检查关口。开展对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178个政府采购项目,完成15个问题项目整改。对于违法违规问题做到“零容忍”“早曝光”,依职权对4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罚。组织全市87个部门及下属单位和县区开展政府采购领域16种妨碍公平竞争情形的自查自纠。四是严把评审专家监管关口。组织开展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项核查清理工作。常态化组织专家开展政府采购政策培训,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廉洁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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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402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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