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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明确新能源汽车政采比例要求

栏目: 政采要闻,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4-12-30 19:31:36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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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明确新能源汽车政采比例要求

本报讯 记者乐佳超报道 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单位每年采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30%,部分品类公务用车要100%采购新能源汽车。

《通知》明确,采购人应当加强公务用车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充分了解新能源汽车的功能、性能等情况,结合实际使用需要,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统筹确定本部门(含所属预算单位)年度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新能源汽车可以满足实际使用需要的,在年度公务用车采购总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0%。其中,对于路线相对固定、使用场景单一、主要在城区行驶的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原则上100%采购新能源汽车。采购车辆租赁服务的,应当优先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主管预算单位应当指导和督促所属预算单位落实好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比例要求,做好新能源汽车使用有关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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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402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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