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报社主办 财政部指定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 >>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 赣州:再出“实招”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赣州:再出“实招”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4-11-21 21:45:4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江西赣州:再出“实招”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本报讯 日前,江西省赣州市财政局再出“实招”——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要确定1-2名人员作为政府采购专管员,并将专管员信息上报市财政部门备案。采购专管员要配合财政监管部门处理投诉、举报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目前,全市共收集3594个预算单位的4152位采购专管员的信息。

《通知》要求,各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项目备案前,应单独签署《赣州市采购人信用承诺书》,并在政采智慧监管平台上传备案,归入该政府采购项目档案中,促进形成规则公平、阳光透明的政府采购监管模式。

《通知》提出,采购人要根据采购人责任清单,结合现行政府采购法规制度,对标对表,查摆修订采购人现有的内控制度,真正建立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管控制度。同时,要求采购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结合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进一步提高采购项目的资金使用效率。此外,对采购人在采购计划备案、项目履约验收、落实好营商环境指标等方面也提出了工作要求,强化政府采购全生命周期监管。

(钟海)



本报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中国政府采购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391期第2版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我国政府采购领域第一份“中”字头的专业报纸——《中国政府采购报》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创刊!

《中国政府采购报》由中国财经报社主办,作为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服务政府采购改革,支持政府采购事业,推动政府采购发展是国家和时代赋予《中国政府采购报》的重大使命。

《中国政府采购报》的前身是伴随我国政府采购事业一路同行12年的《中国财经报?政府采购周刊》。《中国政府采购报》以专业的水准、丰富的资讯、及时的报道、权威的影响,与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国政府采购发展事业的脉搏与动向。

《中国政府采购报》为国际流行对开大报,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个版,全年订价276元,每月定价23元,每季定价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可以破月、破季订阅。

欢迎订阅《中国政府采购报》

订阅方式:邮局订阅(请到当地邮局直接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