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出台系列公务用车管理新规
江苏南京:出台系列公务用车管理新规
本报讯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规范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装潢项目及费用的通知》,并根据南京市纪委监委要求,出台《南京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监管暂行规定》,为全市公务用车规范化管理提供政策支撑,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法治化和标准化建设,提升公务用车集约节约管理效能。
针对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长期参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执行,缺少针对性政策的实际情况,南京市制定出台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为全面提升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依法管理、规范使用水平,做到统一管理、经济适用、节能环保、规范高效提供了政策支撑,进一步健全了公务用车管理法规体系。根据各部门职能定位,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机关事务管理、财政、审计、公安交管、各级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等部门在公务用车运行监管中的职责,压实责任,强化协作,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出行提供高效、规范、有力保障。
按照依纪依法、保障公务、规范管理、集约节约的原则,南京市全面加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监管,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平台化、信息化、标识化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管理。梳理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维修保养以及用途变更、文明驾驶等方面的14项违规违纪违法情形负面清单,为全市公务用车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提供明确的行为边界,并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投诉受理和违法抄告等四种方式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于车辆运行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南京市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情节较轻的,进行及时反馈、定期通报并限期整改;情节较重且涉嫌违纪违法的,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向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置,切实形成监管合力、提高威慑力度。
南京市坚持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贯穿于制度拟制全过程,有效降低行政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延续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要求,把使用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除外)配备更新费用列入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预算,并明确“处置一辆、更新一辆”的原则,落实公务用车年度配备更新计划,提升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集约化节约化水平。加强各类公务用车装潢管理,对于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已确定由供应商配送装饰的新购车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装饰装潢;对于合同中明确供应商不附赠装饰且确有必要进行装饰的新购车辆,根据车辆价格、车辆型号等规范了装饰装潢金额和内容,并明确相关费用在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中列支。
下一步,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作,在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路径等方面持续发力用力,推动新出台的制度文件落到实处,确保公务用车管理更标准、资源利用更节约、运行监管更完善、公务出行更高效。
(南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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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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