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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孪井滩示范区加强政采信用体系建设

栏目: 全国政采新闻联播,电子报 时间:2024-11-07 19:54:18 发布:管理员 分享到:
【摘要】

采购动态

阿拉善盟孪井滩示范区加强政采信用体系建设

本报讯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孪井滩示范区财政金融局以问题为导向,以关键环节为重点,多举措加强诚信建设,着力打造公平竞争、诚信守诺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孪井滩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健全信用机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将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在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和信访举报案件、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对政采领域的违法失信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认真履行政府采购监管职能,提升政府采购监管水平。

为规范信息公开,孪井滩示范区财政金融局要求全区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及时、全面公开采购意向,采购意向公开时间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定期将示范区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数据推送给相关部门。依法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加强对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的曝光和惩戒。及时发布违法违规案件处理结果信息,公开采购各方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自2023年起至今,全区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采购意向、采购公告、行政处罚等各类信息2175条。

依托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孪井滩示范区财政金融局促进政府采购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推行“保姆式”服务模式,目前已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操作电子化。建立全流程信用监督预警监测机制,在采购计划、采购执行等多个环节设置74条预警点,实现了政府采购业务的“无死角”监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取消投标保证金、免收履约保证金,提高价格评审优惠幅度及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将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采购代理机构委托、评审专家管理的重要依据,促进信用信息评价结果在政府采购领域的运用和共享。

为降本增效,孪井滩示范区财政金融局推行政府采购“互信互诺+信用管理”,在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以书面承诺函替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纳税证明、无重大违法记录等多项证明,减轻经营主体负担。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对于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交承诺函的,不得要求其再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要求采购人在发布采购公告时,上传采购人信用承诺函,主动承诺及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按时支付合同资金等,切实保证采购各方权益。深入推进“政采贷”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自2023年1月至2024年10月末,全区累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低息政府采购信用融资金额达436.49万元,有效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刘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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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本文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第1387期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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