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口:合同能源管理让路灯在低碳下长明
山东龙口:合同能源管理让路灯在低碳下长明
本报讯 山东省龙口市财政局充分发挥政府绿色采购引导作用,通过实施城市道路照明智慧化升级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项目,着力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财政部等三部委在2022年印发的《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有利于通过市场化机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能源资源绿色低碳利用,以消耗减量实现碳排放降低;有利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利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减少运行中不必要的能源资源保障支出,减轻节能改造对财政资金的依赖;有利于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引入节能专业化服务,提高管理专业化水平,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
在这一政策的引领下,龙口市财政局通过城市道路照明智慧化升级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降低照明费用的同时,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
据了解,龙口市辖区内现有路灯19162盏,覆盖东西城区主要道路共计161条。总体路灯电费及运维费支出约1739.29万元/年。原有传统路灯节能效果差;光线灰暗、照明效果不佳;故障率高,维修工作量大,维护成本居高不下。
实施能源费用托管服务以后,中标的节能服务公司与政府方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在约定的服务期内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节能改造、能源管理、设备运营,并基于路灯杆开展相关增值节能服务。项目建设完成后,预计每年可节省用电1035.73万度(理论测算),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906.77吨。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节能服务公司定期组织项目监测评估,及时反馈智慧灯杆模块使用情况,按月报送评估报告。财政部门、节能主管部门建立专项监管制度,加强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绩效管理,对节能收益、节能服务费及能源托管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下一步,龙口市财政局将持续深挖绿色采购需求,在采购过程中统筹考虑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要素,切实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积极推进绿色采购政策落地,助力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孙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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