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预防和治理军队采购供应商恶意质疑(下)
【聚焦军队采购】
如何预防和治理军队采购供应商恶意质疑(下)
■ 熊键 王锐 余亚成 曹葆华
恶意质疑的影响
一是影响军队保障质效。根据军委后勤保障部《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暂行办法》和《军队采购质疑投诉复议调查工作实施细则》等法规要求,代理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人负责质疑受理和答复工作,不得拒收符合规定的质疑。换言之,只要是书面质疑且内容要素齐全,代理机构就必须受理,并在作出书面答复前还应当暂停该采购活动。如果质疑证据充分或者质疑事实清楚,相关负责人员当天即可作出答复。若质疑涉及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事项,代理机构需要向被质疑供应商发出询问函或向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整个过程动辄需要几周的时间,有时甚至需要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办理。若质疑工作涉及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检测、鉴定、评审,耗费时间可能更长。如果再遇到投诉,后续履约时间无法确定,将严重影响项目进度。
二是影响军队采购秩序。一些质疑“专业户”在多地针对多个项目频繁发起无效质疑,无视质疑本身的严肃性,滥用质疑权利,影响了军队采购秩序。笔者认为,受理质疑是代理机构的本职工作,处理质疑是为了保证军队采购活动客观、公平、公正,确保供应商救济权利得到保障。但实践中,一些“自杀式”“猜疑式”“发泄不满式”质疑给代理机构工作带来了许多困扰。这些质疑事项大多存在取证难、处罚难的情形,同时又缺乏一定的政策约束。鉴于质疑环节要花费大量时间,过多的质疑可能导致采购时间延长。
三是消耗军队采购资源。随着军队采购的公开程度越来越高,其受理质疑的内容已经从以往局限于对采购结果提出异议,扩大到现在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资格审查、开标评审、投标报价、产品质量等全过程的质疑,以及对代理机构、采购单位、监管部门行为进行质疑。自2023年下半年以来,联勤保障部队某采购服务站对质疑问题进行复核,共组织线下复核98场次,质疑成功仅11项。经概算,从质疑受理到答复完毕,每份质疑处理耗时约26.23天,组织一次质疑复核会议花费近3万元。笔者认为,恶意质疑、无效质疑等会严重消耗人力资源和军费开支,出现“质疑成本低、答疑成本高”的现象,给各代理机构带来较大困扰。按照流程环节一圈走下来,最终纠纷处理的结论并无变化,白白浪费了各方精力,供应商也没有得到自以为满意的答复。
防治恶意质疑的对策
一是依法制定采购需求。严格按照《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要求,规范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比如,采购需求不得设定与采购项目无关的供应商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技术参数不得指向特定供应商或产品;科学编制采购计划,防止“量身定制”;技术参数应当全面完整、详细精准、规范标准,能够满足组织采购活动的需要;内容应当准确、规范,不存在歧义。
二是正确编制采购文件。近年来,军委后勤保障部下发了多版采购文本和评审模板。笔者认为,应在文件模板基础上进行编制,不得删除条款、调整顺序或更改内容,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特别是在技术要求设置上,对技术复杂或者性能特殊、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和解决方案的,要准确描述采购项目的性能功能。此外,还要合理、合法设置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标准;减少专家的自由裁量权,增加定量评价,减少定性评价;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更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差别歧视待遇;不得通过提高技术参数、指定品牌、限制技术接口、要求具备高业绩或高资质等方式,为某供应商量身定制诸多条款。
三是严密组织现场评审。严格要求现场纪律,依法独立评审,即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客观公正地评审每一份投标(报价)文件。禁止评审专家脱离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得分条件或投标响应内容,主观臆断地随意评分。要求评审专家对供应商的打分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和签字,或者将评分表嵌入采购平台,形成可追溯的评审打分记录,从而提高评审专家打分的审慎性。对于供应商异常低价认定为无效投标的情况,可以要求评审专家进行充分说明。代理机构应组成复核小组,对评审情况进行复核,解决个别专家对投标文件区别对待、对中意投标人的标书错误视而不见的问题。
四是依法依规处理质疑。笔者认为,大多数事项都能通过采购单位、代理机构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和沟通协商来解决。因此,可探索建立供应商与采购单位、代理机构通过自主协商快速解决争议的机制,将采购纠纷解决在萌芽阶段,有效避免争议升级,并使质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质性维护。在参数公示阶段,收到供应商对参数倾向性质疑后,代理机构应组织相关人员研究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和图纸等资料。必要时,可再次进行参数公示,从源头上减少质疑的发生。在公告发出阶段,当供应商质疑采购有限定条款时,应及时发布更正公告,取消特定条款。在标书获得阶段,当供应商质疑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及时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在评审阶段,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时,可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答复质疑。在中标公示阶段,如果发生质疑,则应对质疑内容进行核查。即对照招标文件,核实预中标供应商的资质及技术参数响应情况,再通过中标供应商答复、评审专家复核、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调查,最终形成客观、公正的质疑回复。
五是严厉打击恶意质疑。质疑成本低,是造成虚假质疑、恶意质疑频发的重要因素。因此,有必要提高质疑过错方的成本,即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对处理质疑发生的鉴定费、专家论证费等全部由过错方承担。若双方都有过错,则由双方共担。同时,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与相关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恶意质疑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采购营商环境。对于供应商歪曲事实、宣泄不满,甚至通过社交媒体对有关机构进行肆意诋毁的情形,应第一时间告知其维权的合法途径。限期不予纠正的,可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必要时,可运用网络平台正面回击,以正视听。对于情形恶劣的,还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军队采购的合法权益。此外,还可以学习英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先进做法,如为恶意质疑设置障碍、收取质疑保证金。若质疑成立,保证金无息返还;若质疑不成立,保证金不予返还并上缴国库。
(作者单位:海军后勤部采购服务站、联勤保障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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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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